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由江干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系“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孙某某为谋取巨额不法利益,利用他人名义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并纠集被告人李某某、耿某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上述被告人以“车辆抵押贷款”为名为诱饵,并在签订合同时以“管理费”“家访费”“违约保证金”“GPS安装费”等名义让被害人签订虚高且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虚假资金流水,以多种方式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被害人支付虚高借款和“违约金”。在逼迫被害人还款的过程中,被告人一方使用言语和暴力威胁、殴打、虚假诉讼等方式,由此形成以陈某某、孙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上述犯罪集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殴打他人,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司法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

公诉人和辩护人均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公诉及答辩意见。


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自早晨9时至下午6时许,历时9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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