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欲在臺灣部署“愛國者”?這個烏龍有點大

近日,臺媒發佈了有關美製“愛國者”導彈將要“部署”臺灣地區這一頗為“驚悚”的消息,引發了外界廣泛關注。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網站4月8日報道稱,五角大樓宣佈雷神公司已獲准簽訂價值近903.5萬美元的合同,要在臺北部署“愛國者”導彈系統。根據這份公告,該系統將在2024年4月3日前完成部署。

美欲在台湾部署“爱国者”?这个乌龙有点大

圖為美國國防部網站發佈的合同信息稿

這則報道咋看上去頗具“大新聞”的效果,然而仔細斟酌其詞句,便可發現文中含混不清之處。首先,“部署”一詞通常用於描述特定部隊的行動,相關消息的發佈者應為防務主管部門或上級指揮機構,部署的部隊也應具有相應番號。儘管臺媒報道引述了來自五角大樓的信源,但報道中也只提及美國軍火巨頭雷神公司要依照一項“合約”對“愛國者”導彈進行“部署”。

這一違反常識的描述暴露出臺媒的破綻。如果真有“愛國者”導彈進行“部署”,且事關美臺,那麼執行任務的理應是臺軍或美軍,怎麼會是一家以牟利為生的軍火公司根據“合約”來部署導彈?何況文中也並未言明要在臺北“部署”導彈的是何方神聖——哪怕是軍火公司派出的“僱傭兵”,也要有個名義吧?

同時,文中披露的合同金額也與“部署”概念嚴重不符。眾所周知,兼具防空反導能力的“愛國者”導彈價格不菲。若引進全套系統,就要花費動輒數十億美元的巨資。2018年波蘭計劃斥資47.5億美元,也只能向美國購買2套“愛國者”導彈。如果在引進導彈的同時還要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部署”,則花銷只會更多。然而,臺媒披露的項目金額僅有903.5萬美元——按照各國對外武器出口和軍力部署的慣例,不到1000萬美元的金額恐怕很難讓任何軍隊展開“部署”。

行文至此,想必讀者也能感到,從臺媒含混不清的敘述中很難獲得真相。由此,我們不妨直接查閱五角大樓發佈的原始信源,對這則消息一探究竟。

據五角大樓網站4月4日發佈的官方信息顯示,美國雷神公司對臺輸出“愛國者”導彈相關技術的合同的確存在。但仔細核對美方信息,便可發現所謂“部署”乃是臺媒偷換文字概念製造的“烏龍”。據五角大樓網站消息稱,美國雷神公司的東南亞系統公司獲得價值近903.5萬美元的合同,用於支持“愛國者”導彈系統,並註明預計完工日期為2024年4月3日,由美國陸軍合同司令部對這項合同進行監管。

從美方合同原文來看,“支持”一詞,很可能含義是由雷神公司對臺軍現有的“愛國者”導彈系統進行技術維護或升級。考慮到該合同不到1000萬美元的數額和“愛國者”導彈昂貴的運行成本,這家美國軍火公司能夠對臺軍進行的“支持”也僅限於此。

美欲在台湾部署“爱国者”?这个乌龙有点大

圖為中國國防部發言人吳謙(國防部網)

針對“臺美”之間的軍事往來,中國國防部發言人吳謙強調,中方注意到美方最近在臺灣問題上搞了一系列動作,無論是售臺武器,還是軍事聯繫,我們都堅決反對。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民族感情,不容任何外來干涉。一箇中國原則是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也是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任何破壞一箇中國原則的言論和行為,都無異於在動搖中美關係的根基,都不符合中美兩國的根本利益,也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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