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旅館燃氣中毒身亡 法官耐心調解後旅館老闆賠償41萬元

2019-04-09 來源: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鄧女士低價入住無證旅店,第二天被發現燃氣中毒身亡。鄧女士死亡後,經營者墊付了3萬元喪葬費,但雙方因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鄧女士的屍體也一直存放在殯儀館。最終,在法官的努力調解下,雙方於3月29日簽下調解協議。

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某旅館原為石先生女兒經營的個體工商戶,2018年12月28日,石先生女兒註銷該個體工商戶並停止營業。但石先生認為旅館的設施一應俱全,春節期間走親訪友的人多,客源不斷,閒置著有些可惜,在利益的驅使下石先生接收客人入住,並收取房費。

2019年2月22日下午,鄧女士返鄉辦事因無處落腳,便又來到以前經常留宿的這間旅館,入住時支付了房費50元和押金50元,後鄧女士成功入住該旅館二樓某房間。房間內有一間廁所兼洗澡房,裡面安裝了一個煙道式熱水器並放有一煤氣罐,但該熱水器並未安裝排煙管道。2月23日早上7點多,住在五樓的石先生走到三樓時聞到濃烈的燃氣味,經排查發現是鄧女士入住的房間煤氣洩漏。石先生在呼叫鄧女士無應答後,即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發現鄧女士昏倒在地。石先生立即關閉煤氣罐閥門,並打開房間窗戶,然後到旅館一樓叫醒還在熟睡的兒子小石。小石到鄧女士的房間,用手試探鄧女士的鼻子,發現已無呼吸。隨後,小石立即撥打120並報警。後經醫生確認,鄧女士已無生命跡象,推斷為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無奈之下,鄧女士的家屬將無證經營的石先生及前經營者石先生的女兒訴至法院請求賠償95萬餘元,同時申請保全石先生名下的房屋。法院經審查裁定,查封石先生名下的房屋。房子查封后,法院將相關的應訴材料送達給年近70歲的石先生。面對鉅額賠償,石先生悔不當初著急上火,結果生病住院。

為了避免石先生的病情惡化,也為了能讓死者早日入土為安,法院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最終,在法官的努力調解下,雙方在2019年3月29日簽下調解協議,由石先生一次性支付賠償款38萬元給鄧女士家屬,加上之前墊付的3萬元,共41萬元。石先生在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調解室當場支付了10萬元現金給鄧女士家屬,剩餘的28萬元賠償款也於2019年4月1日全部履行到位。(李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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