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他人違規註冊“幽靈”網約車 女協警倒賣信息牟利被判刑

央廣網合肥4月9日消息(記者梁明星 見習記者劉雨哲)河南某公安派出所女協警張某,私自查詢公安內網的車輛登記及駕駛員信息,在微信上出售給他人用於違規註冊網約車,從中牟取非法利益,致使大量不符合條件的人成為網約車司機,給廣大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隱患。4月8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對這一犯罪團伙進行公開宣判,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張某、鄒某、茹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

2018年5月至7月,27歲的河南省信陽市某公安派出所女協警張某,在工作期間違規使用公安數字證書,查詢公安內網的車輛登記信息及駕駛員信息,並使用手機拍照,以每張圖片10元的價格在微信上出售給他人用於違規註冊網約車。其出售給無業青年鄒某、某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茹某,共計非法獲利人民幣10000餘元。鄒某將從張某等人處購買的上述信息,倒賣給茹某、微信暱稱“A王老雞”共計非法獲利人民幣24000餘元。茹某接著倒賣給無業青年李某,非法獲利人民幣5000餘元。

李某在合肥市瑤海區新安江路的家中,對不符合駕齡在3年以上、車齡在8年以內、駕駛員或車主不能有違法犯罪前科等網約車註冊條件的人,在微信上違規為他人註冊網約車,非法獲利人民幣6000餘元。致使大量不符合條件的人成為網約車司機,造成網約車監管失控,使市民容易打到與訂單信息完全不一樣的“幽靈車”,增加了市民乘車安全隱患,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後公安民警陸續將四名被告人抓獲歸案。審理中,張某等人分別退繳各自所得的全部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鄒某、茹某、李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且被告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給他人用於違規註冊網約車,以及張某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法院依法酌情從重處罰,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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