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公厕墙壁上书写辱骂他人字迹被拘留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4月8日,临河区干召庙镇旭光村村民杨某某将一面绣有“破案神速,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以表达对临河区公安局干召庙镇第二派出所民警的感激之情。

3月19日,干召庙镇旭光村村民杨某某报警称:有人在村里公共厕所内的墙壁上及纸张上写有辱骂她的文字,内容不堪入目。经民警向多名村民询问,最终查明是同村人员王某某所为。因杨某某等3人常在闲暇时间聚在一起聊天,性格孤僻的王某某认为杨某某等3人是在说自己的坏话,便怀恨在心。3月18日早晨,王某某按捺不住心头的怒气,便用记号笔在纸张及公共厕所墙壁上写下了辱骂杨某某等3人的文字后离开现场。

民警将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后,王某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公然侮辱他人的王某某进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拘留结束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派出所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民警先对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杨某某等3人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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