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電動汽車得到支持和推廣,電動摩托車卻要強制禁止?

八隻牙


題主你好,這裡槽車有理作為第三方評測機構說明一下電動摩托車禁止的問題。

因為新國標政策的出臺將速度25碼以上,電機功率超過400w,整車質量超過55kg車型都劃為超標車。

因此電摩就在這個行列中。而在槽車分析,超標電動車最大的問題在於無標準生產下的質量安全問題。

沒有標準”是近20年來電動車發展的主線,即便有各種文件陸續出臺,但是落實方面不盡人意。導致了電動車違規生產的亂象。

具體說明一下質量問題:

1.電動車的動力系統由電機控制器組成,由於技術的進步,最大功率的組合能達到百公里3.1秒破百,這是絕對的超級跑車動力水平。

2.車架方面卻是一直處於三無生產的情況,想要對車輛升級的車友或者店家只能採取加固車架的方法,但具體的加固效果無從知曉。因此這也無形中埋下了電動車的隱患。

3.輪胎和剎車的生產標準也沒有規定,為了利潤最大化。車企一般採用質量一般甚至有安全問題的配件

使用,給車輛安全帶來了不可預估的隱患。


總而言之,超標車的禁止實為好措施。同時電摩沒有被禁止,近日出臺的輕便類電摩政策和資質都在表面輕便類電摩的政策放寬。未來的電摩會更加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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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車有理


兩輪電動摩托車或者三輪電動摩托車,都歸類到摩托車類別裡邊,現在全國大多數的中大型城市都在禁摩,理由藉口有各種說法,說到底,還是摩托車產值小,對當地的GDP拉動太低,經濟效益不明顯。而電動汽車,歸納都汽車類別裡邊,產值高,經濟效益明顯,請關注:容濟點火器

以往禁摩的一個藉口是摩托車汙染大,噪音明顯,現在電動摩托車出來了,噪音幾乎沒有了,排放上也是零了,這個說法當然行不通了。而且就是燃油摩托車,本身也上電噴了,達到國四標準了,靠近汽車了。

安全問題,以往有摩托車飛車搶奪,現在你坐滴滴也危險,電動摩托車跑不遠,也不會有壞人利用它來作案,所以這個理由似乎也消失了。

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兩輪車容易摔倒,肉包鐵可以拿來說了,但是從車禍的統計概率來看,四輪比兩輪出問題概率更高。另外那種老年代步車發展起來的低速電動四輪也開始被禁止了,說明和輪子沒有直接關係。

因為,還是產值問題,汽車帶來的價值利益,對當地的貢獻要遠大於摩托車,在同樣路況前提下,當地當然會考慮佈局汽車產業了。


容濟點火器


自從新能源這個概念提出以後,不斷有跟隨這個詞彙的產品出現,電動汽車就是在新能源提出以後,可以說最重要的一項發明。雖然現在的電動汽車並沒有安全普及,但是可以發現,電動汽車已經在汽車領域佔據了一定地位了。

電動汽車現在一直被支持和推廣,有國家和地區的政策鼓勵購買電動汽車,大家應該知道,在電動汽車之前,早就有更方便、便宜的電動摩托車,為什麼電動摩托車沒有受到支持,反而要強制禁止呢?電動汽車雖然改變了能源的消耗,但是依然屬於汽車,在道路上行駛依然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引起交通事故,尤其是城市內交通事故的,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電動摩托車和自行車,國家對於電動摩托車和自行車的管制並不嚴格,所以可以說很多電動摩托車在路上為所欲為,雖然速度並不高,但確實存在很大的危險性。

另一方面,電動摩托車遭到強制禁止,是因為之前,對於電動摩托車的製造,國家並沒有制定任何標準,質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視。對於電動摩托車的速度限制,各個製造商也是快慢不一。電動摩托不需要上牌,沒有相關政策限制,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交通秩序,造成的安全隱患問題都是強制禁止電動摩托車的原因。

其實如果對於電動摩托車制定相關規定,並且給予一定的標準,電動摩托車還是比較方便大家的,畢竟和汽車比起來,電動摩托車更便利實惠。


鎂客網


雙軌制造成的。中國人喜歡用雙重標準來看世間的人和事。

一是電動汽車滿足高端人群的需求,車貴,相對收入高的人才買得起,開車要求也高,要求要有駕照,買保險等。

二是兩輪三輪電動車,滿足廣大低收入人民群眾,車子價格低,普通老百姓都喜歡買,開車要求低,不要駕照,不買保險。男女老少都開,由於價格低,門坎低,開車人數眾多,所以,事故率高。

因而,導致命運不一樣。其實,電瓶車的很多問題是可以改進的,我們經常向公安部門建議,開電瓶車也要搞培訓,最起碼要學會看紅綠燈,基本的交通規則要遵守,可以大量降低事故率。

我也有兩種車,電瓶車在城附近買東西最方便,但開電瓶車也要遵守交規,不亂開。


飛飛貓1


對於現在很多年輕的95後或者00後來說,你們沒有經歷過那段糟糕記憶。



中國治安變好,你猜猜一共多少年?40年?肯定沒有,30年?肯定沒有,那會還在嚴打,20年總有吧!

其實也就十來年。


如果歲數大點的,住在深圳的人估計早就有印象,當年的深圳關內關外那簡直是天上地下,我說的不是經濟,我說的是治安,深圳關內還好點,關外神鬼亂串,再奇葩的事情都有,隔三差五的報紙登出被搶劫的事情。


最常見的是:一個人騎著摩托車,一人坐後座,看見有人挎包的,直接搶過來,然後加大油門逃竄,甚至有受害者因為死死抓住挎包重傷甚至死亡的。


為什麼飛車搶劫這麼多?

因為使用一般的汽車搶劫,汽車金額比較大,且汽車都需要登記才能上路,很容易追查到,摩托車不用。

後來飛車搶劫,摩托車就變成了電動車,但是電動車比摩托車還是差一些的,畢竟電動車速度,續航力都不如摩托。


電動車便宜,是廉價的犯罪工具。

絕大部分電動車沒有登記,犯罪分子用這玩意搶奪,你根本查不到。

電動車瞎闖紅綠燈什麼事都沒有,就是因為沒有登記,處罰也無從處罰起。

別的地方我不知道,武漢的電動車我就沒見過遵守交通法規的,綠燈闖,紅燈也闖,每次都把汽車司機氣的罵娘。


李建秋的世界


推廣新能源汽車卻要禁止電動摩托車,看似矛盾其實並不衝突。

電動摩托車目前處在灰色地帶,電機功率大於4kw、時速超過50km/h的屬於電摩,摩托車自然屬於機動車。按照規定機動車需要登記上牌、投保交強險、駕駛員持有D/E駕駛證才能上路騎行。

而實際情況是目前沒有一臺電摩是由有摩托車生產資質的企業生產,這些車不在工信部目錄裡就不能登記上牌,上路就是違法駕駛機動車。車輛本身不合格所以禁止上路並不是錯,至於生產源頭也並不違法所以還不能禁止,確實是很矛盾的問題。


假設這一類電摩獲得了上牌資質,隨著而來的就是無數人要去報考駕照,然後購買車輛登記上牌,期間產生的費用有多少人能接受?選擇電動車多數人是為了省錢,駕駛這種車還需要支出不小的費用真的現實嗎?

所以電摩最終是要被禁止的,但並不是禁止所有電動自行車,按照規定不超標的車輛可以在非機動車道合法行駛。限速25km/h正常代步足夠,兩輪車是肉包鐵本就不夠安全,制動能力也比較一般,適當的降低車速能提高整體交通安全。


電動汽車能得到支持和推廣原因也在於此,汽車管理之嚴格所有駕駛員都深有體會,那麼在保證汽車定義不變的前提下,只是更換了驅動能源並不會增加管理上的難度,所以即使電動車全面取代燃油車也不會造成混亂。

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都應該存在,不過存在的前提是都能達到合理的安全標準;電動車的整體速度降低雖然會影響生活節奏,但是節奏也是整體降低適應的是所有人,在同一個標準線上也就沒有區別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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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Auto


國家為什麼要鼓勵和扶持電動汽車行業?

燃油汽車時代,國家也曾幻想過以市場換技術,夢想著犧牲一點蛋糕和份額,促成國內阿斗們的技術成長直至追平或超越國際一流汽車製造技術,最終實現主導國內市場,甚至佔據全球一部分汽車市場份額。但是結果如何,看看一汽大眾上汽大眾,看看上汽通用,市場是交出去了,技術呢?呵呵!燃油車折騰了那麼多年,要實現在技術上趕超歐美日韓,看來是無望了,至少近期內是不用指望了,阿斗們已經變成溫水裡的青蛙。

要想實現汽車製造技術的彎道超車和後來居上,電動汽車不失為一次機會,國內外起步基本相同,而且通過國家這幾年的財政補貼,至少在鋰電池這塊已經見到成效,寧德時代、比亞迪等國內動鋰電池企業已經成長到可以和松下、LG等國際巨頭並駕齊驅的地步,隨著國內企業競爭力的增長,國家補貼正在逐步減弱直至最後退出,但是相信對電動汽車行業的各式支持政策不會因此中斷,國內汽車消費市場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在出口增長乏力的大背景下,擴大內需無疑是保持經濟增長的好辦法,而在房地產市場已經幾乎見頂需要嚴控的時代,擴大汽車消費汽車無疑更是重中之重。

同為電動,為什麼很多地方還禁止電動摩托車呢?

個人理解,其實不是針對電動,而是針對摩托車,2019年4月新國標實施後,超標電動車將會根據車輛性能參數歸類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均為機動車,沿襲以前的摩托車地方管理規定,很多地方是禁摩的,電動摩托也因此在禁止名單內,只能看以後禁摩的地方政府會不會更新政策,將電動摩托和燃油摩托區別對待了。


消息海雲端


這二者的差異化待遇並不是由於車輛自身,而是由於駕駛員的不同情況來產生的。電動汽車的駕駛員都是原來燃油機動車的駕駛員,都是通過國家規定考取機動車駕照的人員。當然不排除有人買駕照,不過比例應該還是很低的。這些人從當初考取駕照,駕駛燃油汽車的時候就一直被灌輸安全駕駛的理念,相對非常熟知交通法律法規。而且電動汽車相對於燃油汽車來說在性能上沒有太大變化。即便是特斯拉,相對於同價位一百多萬的燃油汽車的性能提升也不是本質上的飛躍。

反觀電動自行車,這些車輛的駕駛員是原來騎自行車的人員,國家對於這部分駕駛員是沒有任何管理的,所有人哪怕缺胳膊少腿,自己想騎車上馬路估計也沒人管,色盲與否也不會有機構去檢查。所以這些人對於整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是完全沒有受到過任何系統性培訓的。說實話真的會有人不知道綠燈行紅燈停吧。而電動自行車相比於人力自行車,其性能的提升就太大了,速度快,重量大,駕駛員的駕駛也沒有經過系統性培訓,所以危險性相比於電動汽車高得多。

所以國家發展電動汽車,制約電動自行車,還是有很大的必要的。

除非國家規範電動自行車的牌照以及駕駛員資格,否則我個人也不會支持國家大力推廣電動自行車。


趙耀期待一勞永逸


國家為何要大力推廣電動汽車卻對電動摩托車做出諸多限制呢?從表面上來看似乎是因為開電動汽車的都是富人,而騎電動汽車的卻是窮人,所以進行差異化對待。然而,實際情況卻並非這樣。

國家並沒有強制禁止電動摩托車,而是想要規範使用,以此維護交通秩序。總所周知,現在很多電動摩托車,無論是在整車質量還是在行車速度上,都已經達到了摩托車(即機動車)的標準,然而還是歸類為電動自行車,無疑造成了許多混亂。再加上很多電動車主總是飆車橫衝直撞,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間隨意亂竄,並因此引發了諸多交通事故。


正因為如此,國家才想規範一下電動摩托車的市場交易和使用情況,特此出臺了電動車的新國標。據報道,為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委會修訂發佈了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同時,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由生產許可管理轉為強制產品認證管理(3C認證)。

對於廣大市民來說最重要的信息是,新國標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此外,最高車速由每小時20公里調整為每小時25公里,含電池在內的整車重量由40千克調整為55千克,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如果超過上述標準的電動車,則會被劃入機動車的範疇當中,需要駕駛人持有摩托車等以上車型的駕駛證,甚至要像摩托車一樣走機動車道。(當然,幾乎所有電動車主都在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間隨意穿梭。)

綜上所述,國家並沒有強制禁止電動摩托車,而是想要加以規範,將達到標準的電動摩托車歸為機動車,並要求駕駛人考取駕照,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安全駕駛。


冰焰


電動摩托車主要是社會底層人用的,老闆利潤低,國家收稅少。

所以這是利益集團選擇結果。

儘管老百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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