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全民擁槍是文化原因還是制度自信?

逐日行者


美國允許公民持槍是對制度不自信的表現。

很多人看到這句話也許會有疑問,為什麼允許公民持槍是制度不自信的表現?

其實這跟美國的國情有關,美國是資本主義國家,是由一群資本主家從英國殖民地獨立出去的。但是獨立就意味著要組建政府,而資本家害怕以後政府站在他們的對立面,所以立法規定公民有持槍權力,隨著準備推翻暴政的政府。

這裡說的“公民”其實指的就是資本家自己,當初資本家就是因為對他們自己創立的制度不放心,生怕隨著時間的推移,政府權力慢慢加強後,會成為“獨裁政府”,從而損害他們的利益。

由此美國資本家一直提倡小政府,限制政府的權力,目的就是防止政府權力過大,對他們的利益產生危害。

持槍並不是美國政治制度自信的原因,恰恰是制定制度的人,對制度不自信的原因。

美國的國父們非常害怕美國會成為民主國家,他們認為民主最終會走向獨裁,並且民主制度在他們眼裡都是短命的。

因此他們設計了選舉人制度,總統不能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選舉人投票產生,由此選擇人制度也可以看成是一種民意的“糾正制度”。這樣可以起到防止少數人的利益被多數人侵犯。

美國共和黨為什麼一直竭力的維持目前的美國憲法,原因不難理解,只有在目前美國憲法的框架下,他們的利益才能受到充分保護,一旦憲法被修改,資本家的利益將會面臨著被“民主侵犯”。

所以你在美國憲法中是不會找到“民主”這兩個字的。

現實反應的情況也很明顯,現在美國民主黨的議員提議對財富達到一千萬美元的人富人徵收70%的稅。這不正是美國國父們擔心的“民主迫害”嗎?

美國共和黨其實就是“反聯邦黨”、“反政府黨”,一直在致力於縮小政權的權力,限制政府機構擴張。

而美國民主黨則和共和黨剛剛相反,他們一致致力於修改憲法,擴大政府機構,加強政府權利,從而方便他們對資本家進行“迫害”。

美國是一個先有資本家和槍後才有政府的國家,所以你們用慣性思維去看美國永遠也看不懂。

持槍是資本家對他們自己建立的制度不自信的表現,也是保留隨時推翻“暴政政府”的權力。

美國共和黨是堅決持槍派,而民主黨則是禁槍派。

大資本家集中在哪個黨你們看不懂嗎?美國的武器都是誰生產的?


一號風手


這個問題我十歲的兒子專門跟我討論過,挺有意思。

用大白話來說,就是美國全民擁槍,是美國民主政治基礎的基礎。

所謂的民主,公平、正義、人人平等,不是靠嘴巴說的,也不是靠制度約束的,更不是靠道德教化的,道德說教了幾千年,壞蛋仍然沒有變少,甚至變本加厲。

那靠什麼?靠槍桿子!

毛嗲嗲說的話是真理。



當然,從根源上講,美國全民擁槍有著歷史文化上的原因。

美國獨立靠的就是全體民眾和槍桿子的支持,而美國民眾又不像其他的國家有著多年的奴化教育的民眾,而是一幫到美洲大陸撈世界的人,接受過世界上最先進的文化洗禮的人群,他們有著最開明的心智,民主與自由是他們多數人的夢想

所以在美國獨立之後,擁槍作為一種傳統保留了下來。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對官員形成了強而有力的監督和震懾力,進而保證了民主的有效性。

你想啊,如果哪個狗官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你可能面對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飛過來的一顆子彈。

在死亡與貪贓枉法這兩者之間,沒有人輕易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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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美國民主的奧妙,所以在一顆子彈解決問題的前提下,美國全民擁槍也絕不是什麼制度自信。

因為,所謂的制度自信依賴的可能僅僅是一顆復仇者的子彈。

換句話說,是一顆不知道從來飛出來的子彈,讓美國的各個階層之間保持了平衡和人與人之間的平等。


布穀公社


美全民擁槍,本就高度自信,這並不是高度民主,而是高度馭人有朮。毛澤東時代槍支隨處可見,炸藥隨意放置,可有大患。關鍵是全民皆兵的高度自信。即使有少數人興風作浪,不待政府出人,民眾已將其消滅於萌芽狀態。百姓對毛澤東.共產黨感恩戴德,為恐不甚對不起自己良心!毛澤東愛民如子!美國自信源至於智慧。人人擁槍,讓壞人跳出來徹底根除。美國擁槍並沒有付於每個人亂殺的權力。總之。美國有智慧和能力,恩威並舉,示有型於無型。多麼強大的自信。不過還是沒有毛澤東的完全徹底的自信!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才真正執得全世界祟拜!


一蓑煙雨任平生7029


恰恰相反,美國人全面持槍不是美國人自信,而是擔心,害怕有一天會失去民主制度,因為自由民主是美國富強的關鍵。

1776年7月4日,美國人發表《獨立宣言》,宣佈美利堅合眾國正式成立。

1776是個什麼概念?當時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處於封建制,此時中國正處於大清乾隆41年,歐洲除了英國等少數國家以外,也都是君主制。

美國建立了民主制度,為了表示決心,國父華盛頓力排眾議,擔任兩屆總統之後毅然決然的辭職,並從此立下規矩,總統連任,最多一次(羅斯福屬於戰時特例)。

華盛頓能夠抵制誘惑,不代表別的總統也可以,防止軍事專制的唯一手段就是全面持槍。因為美國的獨立,最開始靠的就是持槍的民兵。


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1791〕

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國民眾還有一個優點就是積極參與國家大事,當然這也是憲法授予國民的權力,所以每當美國出什麼事情,美國人動不動就遊行示威。

如果有一天美國人不能持槍了,他們會更加感到害怕。


視野新觀


美國憲法是美國國父們以及治國精英花了無數心血制定的。美國憲法規定公民有生命權,私有財產權,言論自由權,示威遊行權等等,還有最重要的一條:公民有推翻暴政的權利!雖然美國憲法制定了美國是三權分立,軍隊國家化(即軍隊只負責保衛國及人民不聽命任何人,永遠保持中立)的國家。總統擁有行政權,國會擁有立法權,最高法院擁有司法權,雖然相互制約,互不干涉。但萬一總統與國會,法院,軍隊勾實行暴政怎麼辦?(這種可能雖然機率比中雙色球頭獎還要小),但美國的先父們還是不放心,所以最後就有了民眾可以持槍推翻暴政的權力,這是最後一道防線。所以這是制度問題。


辛德勤的名單


美國全民擁槍是自信嗎?是文化原因嗎?美國全民擁槍是對外敵嗎?那麼還要那麼多軍隊來幹啥?顯然是為國內的人的防範!這是自信?這是人人自危,跟自信差了十萬八千里!如果自認國民素質高,違法亂紀就少,自信法律會制止一切罪惡,還用的著拿槍來防止別人嗎?都是本國素質高的人,講道理的人,還用得著舞刀弄槍的?這隻能證明:美國人對自己的人身安全相當不自信!說它是文化傳統,貌似還有那麼一點點。眾所周知,美國的歷史就是一個叢林法則的弱肉強食、充滿著殺人、掠奪與互相仇殺的血腥歷史!其骨子裡就是隨時準備掠奪殺人和隨時提防自己被殺的意識形態。因此才有用武力經常性的毀滅別國、禍亂世界的罪惡行徑!其國內也經常發生槍殺事件,其警察也常常肆意殺人!這,就是美國的文化和自信。


東南風韻


憲法明文規定了持槍權,但全民持槍的說法是不嚴謹的,各州對槍支管制的寬鬆程度是不一樣的,包括年齡和槍的種類等等。

槍是美國傳統文化的重要部分,反應的是美國公民對私權神聖不可侵犯這一民法精神的最激烈的訴求。

”入我茅屋,國王可弒”,槍就是保障個人權利的最強武器。如果平民沒有槍,壞人搞到槍去侵犯你,你不能對等地對抗,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你又講制度自信,我看到風手直接給你潑冷水,講這是對制度的的不自信。。。當然是分析的很對,在下非常贊同。

不過,風手是從國家制度的憲政角度分析的這個問題,我猜題主可能是要表達,美國自信即使全民持槍,社會也會非常穩定不會有各種暴力衝突這個意思。

我是一直支持持槍權的,禁槍,對社會的安定和諧沒有根本的卵用,禁槍就搞不到槍了?刀就不能殺人了?當然,禁槍還有其他更深的用意。(我黨曾面臨之艱難困苦,我黨之深謀遠慮,豈是爾等吃瓜屁民所能瞭解? 評論區裡有些造謠生事者,實在可惡。)

在下本一無名小卒,忽見如此多人點贊評論,甚為愕然,這是始料不及的。以上評論純屬旅途之中閒來無事的恣意妄談,然而,我民族國事也罷,他國喜憂也好,專業人士也罷,吃瓜群眾也好,能夠百家爭鳴總是好事。

事出倉促,上文是言不能盡其意的,故特來續論。我反倒不覺得有什麼制度或文化的自信不自信,美國文化當然有其適應這種現代工業社會的優越性,但中國文化自有其博大精深之處,而且拯救人類自身的危機,未來一定會靠中國傳統文化,此中原由一言難盡。

附加1: 既然有很多槓精出沒,爺也皮一次。有很多人愛用自信這個詞,我一直認為語言會讓群眾變得愚昧,自信這詞就是一個蠢詞,你不自信還能他信不成?任何實體都是自信的,就比如一塊安然存放的大石頭,你要動它是要費力氣的,因為它對自己這種靜止狀態很自信。有人可能會反駁說,她信她父母超過她自己,那其實也是自信,相信自己的這種判斷咯。再舉一個瓜民們喜聞樂見的股市裡的事,散戶往往看好一隻股票,一會兒想買,一會兒又怕還沒到最低點,如此反覆猶豫,最終股票漲上去了,唉,管他的,漲停價滿倉追了,然後股票下跌,就只能手拍大腿怒罵一聲狗莊了事。你說在這個過程中這個股民不自信嗎?他自信的很,只是他信在多空之間迅速轉換,這是極其自信的表現啊。。。 所以,不自信這個東西不存在的。


哲學的老張


文化原因居多,絕不是制度自信。制度自信這個詞用的不好,一副政府高高在上的感覺,其實美國政府在美國人民心裡跟自己家裡那個倒尿盆的黑奴老媽子差不多一個地位。

美國的起源是靠民兵,就是老百姓手裡有武裝,是一群對自由充滿嚮往的人民自發組織起來,武裝自己,反抗殖民政權建立起來的國家。

美國國家的建立不依託任何政治信仰和理念,不是靠喊著建立什麼什麼主義的口號或是路線作為綱領。美國的建立依託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叫做自由,體現在獨立宣言裡。

但這種自由,並不是無政府主義的自由。組建政府機構是為了行政需要,但政府永遠是站在人民對立面的,這是美國人對政府的理解,哪怕政府的工作做的再好,人民永遠不會感謝政府,不會山呼萬歲,不會下跪磕頭謝主隆恩,他們會認為這是政府的分內之事,政府就應該往好了做。在美國,你隨便罵政府,說總統是智障州長是傻逼都沒事兒,不會有人在飯桌上拍下來然後打小報告,打了也沒人管,還可能有人給你鼓掌刷禮物,但別罵美國,他們心裡政府和國家是兩回事兒。

說白了,政府就是人民選的來一個管家,人民既要用著它,也會防著它。而政府組織的權力被分散,所謂三權分立,就是人民不希望政府集權,導致人民處於被動。

而人民的保留有武器,這是美國的立國之本,當年就是靠民兵反抗殖民統治建國,真正的人民子弟兵,更多的考慮是,當政府突然有一天壓迫人民的時候,人民可以有能力進行反抗,這也寫在獨立宣言裡,明確了人民擁有武器並有義務推翻暴政政府。

而所謂的憲法修正案,指的是通過更加細緻的法律文件,將獨立宣言的內容逐條進行明確。其中就細緻的規定了什麼樣的公民可以有槍,可以有什麼樣的槍,槍可以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在什麼地方使用。

美國人不是滿大街的國民都拎個ak47逛街,槍支只能在私人領地裡使用,而且還不能擾民,不是家裡花園支個靶子就可以拿mp5隨便突突,鄰居會報警告你擾民的。但如果有人非法進入私人領地,主人才可以在進行警告無效之後開槍擊斃。

另外美國人有槍的另外一個結果是,整體上國民通常比較冷靜,遇事不會太過激。因為手裡都有槍的時候,大家儘量都會在有矛盾的時候多溝通多談判,畢竟雙方都有殺死自己的能力。所以美國人基本上就是你罵我,我就罵你,你打我,我就打你,你開槍了,我如果沒死也開槍,如果死了,沒關係我兒子我老婆我弟弟都可以找到你開槍打死你,所以我們總會看到一些描寫標準的美國式復仇的電影。但整體上說,美國人之間很少被人罵一句就上去動手打架的,一般是再罵回去。

雖然會有槍擊事件發生,我們可以算一個比例,全美國民間大概至少有三億支槍,每年死於非法槍擊的人比例其實低於被車撞死的比例。美國整個國家其實也在反思,到底該不該繼續讓人民有槍,他們的擔憂並不是政府被推翻,他們的擔憂是人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係數,但第二修正案討論了這麼多年,死在和傷在美國人民槍口下的別說美國人民了,甚至總統都好幾個了,但依舊沒有廢除槍支合法,就是出於獨立宣言中對人民和政府之間博弈的規定。人民手裡必須可以有槍,只是,保證了人民在受到政府壓迫時候有能力反抗的大利益下,人民和政府不得不面對擁有這種大利益所帶來的負面問題,有取有舍而已。跟制度自信更沒什麼關係,相反,他們對自己的政府很不自信。


蒙奇211191502


這個問題是偽命題。

1.對於國民來說,當然是對制度的不信任才需要擁有槍,擔心政府會用公權力欺壓國民而無能為力才需要槍來保護自身權益。

2.對於政府人員來說,卻是對制度的信任才會讓國民持槍,因為對制度的信任才不會認為國民持有槍會隨時揭杆而起。

3.對於美國的成長來說,美國是在領導層自由思想下依靠民眾持槍獨立了才制定的制度。而制度又明確規定了民眾可以合法持槍,而之所以允許國民持槍是因為擔心某個時候某些人獨裁之後為了私慾欺壓國民。

4.理論上美國的國民都有成為政府人員的機會,都有成為政府領導團體的機會。而政府領導團體又只有最多兩屆的機會。也就是說民眾與政府領導團體隨時在變動。理論上每個美國國民存在作為民眾時因為對制度不信任而要求持槍和作為政府團體時對制度的信任而允許持槍兩種情況。

所以,美國民眾持槍不是簡單的說是文化原因還是對制度信任的原因。



平民看天下


既不是文化自信,也不是制度自信。

美國是民主制度,不是獨裁統治,政府是國家的管理者而非所有者,政府主要成員又是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它不需要自信,因為它是公,而不是私。公是沒有自我的,沒有自,又何來自信呢?

擁槍是美國的一種文化,而這種文化的產生和保留得益於美國文化理念裡的民主制約機制。美國文化只相信人性,不相信神性,美國人認為,人有好有壞,好人可能變好,壞人可能變壞。社會的組成是人,管理社會的也是人,既然人不能確定好壞,那就相互制約。將能夠威脅到上位生命的武裝力量交給民眾,制約上位著整體腐敗變壞;將上位著分為幾大權力組織,使上位者之間相互制約。有點像古代縱橫家理論。

我常說,美國的強大,根源在於民智,民眾有自我獨立意識,思辨能力,求證精神,這種思想特質是民主制度建立的根本保障,也是美國權力制約機制的前提。

面對壓迫,應該有反抗,那麼反抗需要什麼呢?一是思想,沒有思想的機器是不會反抗的;二是力量,一個嬰兒無論如何也反抗不了一個成年人。美國民主、自由的理念是反抗壓迫的思想基礎,而擁槍則是力量基礎。

有人會說,民眾手裡的槍打不過正規軍,實際上根本不需要打的過正規軍,只需要把上位著幹掉就可以了。或許一兩個暴怒的民眾構不成多大威脅,但是一個腐敗變質的上位者又怎麼可能只壓迫了一兩個民眾呢?有了槍,處於下位民的眾就擁有了拼命的力量,對享受著權力和財富的上位者來說,沒有什麼比死亡更有威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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