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買二手房可能會收到一筆錢!以前都沒有!

在買賣二手房中,

買賣雙方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

將購房資金轉入

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銀行的專用賬戶,

完成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後

由託管銀行將購房資金劃轉給賣方。

按照合肥目前房價,

一套二手房的首付款至少數十萬,

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利息該歸誰?

在此之前,

託管資金利息一直歸公。

近日,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發佈了徵求意見稿

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

或將有變化。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佈了《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服務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對監督機構以及託管銀行的設立、託管相關流程、違規操作處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和規定。

與之前規定有所不同,託管銀行將不再僅限於兩家,託管資金利息也不再歸公。

1

託管銀行:不再限於兩家

2005年10月起,合肥市房產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開展存量房資金託管工作,在兩家銀行分別設立存量房資金託管賬戶。

由於託管業務僅確定兩家銀行,市民對交易服務不夠滿意。

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其他商業銀行可按程序申請開展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

申請銀行需滿足以下條件

↓↓↓

市區範圍內開展存量房按揭貸款業務的省、市商業銀行,具備一定條件(包括具備資金託管運行、管理和網絡技術條件,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從事資金託管服務且上年度存量房貸款規模達到一定規模的等)。

有意向的商業銀行向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請且審核後,與中心簽訂《存量房資金託管服務合作協議》,方可開展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業務。

另外,託管銀行資金託管信息應當與交易中心的房屋交易信息互聯共享、實時傳遞。

2

託管資金利息不再歸公

在買賣二手房中,買賣雙方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將購房資金轉入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銀行的專用賬戶,完成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後由託管銀行將購房資金劃轉給賣方。

按照合肥目前房價,一套二手房的首付款至少數十萬,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利息該歸誰?

在此之前,託管資金利息一直歸公。

此次《徵求意見稿》對託管資金收益歸屬做了明確劃分。根據《徵求意見稿》,託管資金在託管賬戶滯留期間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掛牌利率結息,利息和本金一併劃轉。

這意味著,買方的託管資金存入賬戶後將有利息收益。

3

部分條款細微調整

申請受理、資金轉入、納稅辦證、資金轉出,資金託管依然按照這“四步走”。此次《徵求意見稿》在資金轉入、轉出這兩個步驟上做了細微調整,以此保障交易更加順利。

按照現行政策,轉移登記完成後再進行貸款資格審核,賣方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貸款審核步驟後置存在交易風險。

按照《徵求意見稿》,買方將託管協議約定的託管資金轉入托管賬戶時,需辦理存量房按揭貸款的,貸款銀行應當同時審核貸款資格;貸款銀行和託管銀行不一致的,託管銀行應當瞭解貸款審批情況。

資金轉出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託管銀行按照約定及時劃轉託管資金(辦理存量房按揭貸款的,貸款部分應當通過託管賬戶一併劃轉);買方或賣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買方或賣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的,應當現場簽署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

與此同時,

《徵求意見稿》

對託管銀行和房地產經紀機構

也做出了“警示”

↓↓↓

●託管銀行違反規定,造成買賣雙方損失的,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在協助辦理資金託管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記入誠信檔案;

●情節嚴重的,取消網籤資格;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

等到該《辦法》正式實施以後,

合肥人買二手房的存量資金

都能收到一筆不小的利息呢!

今后买二手房可能会收到一笔钱!以前都没有!

希望這一天

快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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