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 全面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實施

自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以來,民和縣人民法院認真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選任和陪審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

一是以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宣傳。院黨組非常重視選任工作,先後2次召開黨組會,安排部署,成立選任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結合本院工作實際,下發了《關於認真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內容步驟,提出了工作要求、分配任務,確保了選任各個環節都有安排部署,各項工作都有專人負責;廣泛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信息簡報、報刊雜誌、送法下鄉等傳統形式,同時藉助微博、微信等人民群眾喜便於接觸的方式,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多角度凝聚共識,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瞭解和認同,提高人民群眾參與人民陪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人民陪審員“一法一辦法”要求,開展對現任人民陪審員情況進行摸底篩查。按照屬地原則,通過電話詢問、實地走訪等形式,徵詢現任人民陪審員意見,向人民陪審員告知權利義務,並徵詢其是否願意繼續擔任人民陪審員,對照人民陪審員法規定的條件,根據本人意願、履職能力、身體狀況,堅決做到該任則任,該免則免。在目前在任的37名人民陪審員中,留任14人,擬免23人;提出選任意見,根據《青海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方案》,在對現任人民陪審員進行摸底統計後,按照人民陪審員法中“人民陪審員名額數不低於本院法官數量的三倍”的標準,結合本院審判工作需要及綜合考慮本轄區人口數、案件量、地域面積、民族狀況等因素,報經上級法院同意,提請縣人大常委會通過,擬選任人民陪審員106人,目前已會同縣司法局、公安局發佈選任公告,啟動了報名工作。

二是主動落實彙報,全面協調配合。院黨組主動向縣委和人大常委會報告選任情況,全面加強與司法局、公安局司的協作配合,聯合下發《民和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方案》,各項選任工作正在紮實開展。

三是正視問題,明確目標。此次選任工作也表現出配合協作不夠、陪審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陪審案件量不高、人民群眾對人民陪審員權利義務掌握還不夠、參與陪審的主動性還不高等問題。院黨組確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全面貫徹落實“一法一辦法”,以建立一支代表廣泛、群眾基礎紮實的高素質人民陪審員隊伍為目標,進一步理順工作銜接,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及時互通信息,促進經驗轉化,統籌協調推進各項任務,通過選任更加突出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促進人民陪審員的文化結構更加合理,擴大人民陪審員參審面,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進一步提升人民陪審員制度司法價值和人民法院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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