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備案電動三輪車今起深圳全市禁行 快遞、環衛行業車輛設兩年過渡期

新華社深圳3月31日電 為進一步規範快遞配送、環衛作業等特殊行業電動三輪車的應用及管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定了《深圳市關於特殊行業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管理方案》,並將於4月1日起實施。方案明確:兩年後深圳將取締所有快遞配送、環衛作業電動三輪車。

根據方案,深圳採取總量調控、備案管理方式,設置兩年過渡期,1.2萬個過渡期配額指標(其中快遞行業10000個備案配額、環衛行業2000個備案配額),2年過渡期後所有快遞配送、環衛作業電動三輪車予以取締。同時,方案提出深圳市相關部門協調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製造企業專門設計製造符合快遞配送、環衛作業專用的新能源微型汽車,研究政府補貼及停車優惠等政策,促使快遞配送、環衛作業電動三輪車轉型升級。

方案明確電動三輪車道路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統一參照機動車實施管理。駕駛人員要具備三輪摩托車駕駛資質(持D照駕駛證),駕駛人駕駛備案車輛應當佩戴具備3C認證的摩托車安全頭盔。每輛電動三輪車最多綁定3名駕駛員,且每個駕駛員只能同時綁定2輛電動三輪車。未備案電動三輪車全市禁止通行。

根據方案,備案電動三輪車在設有獨立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同設置的道路,或者沒有獨立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在機動車道靠右行駛。

來源|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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