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華僑城“天鵝湖”遭汙染 南山區檢察院啟動公益訴訟


深圳華僑城“天鵝湖”遭汙染 南山區檢察院啟動公益訴訟

深圳華僑城“天鵝湖”遭汙染 南山區檢察院啟動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約談會現場。

深圳華僑城天鵝湖花園環境優美如詩,在小區一、二期相鄰的地方有一片靜謐的湖泊,居民們都叫它“天鵝湖”。這裡空氣清新、鳥語花香,深受居民的喜愛。但沒想到有一天,湖水會泛著油光,漂著垃圾,散發著令人不舒服的味道,讓人避而遠之(見大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天鵝湖”遭汙染,誰之過?

自2018年1月以來,12345市長專線陸續接到市民投訴,反映位於南山區沙河街道天鵝湖花園小區的“天鵝湖”被汙染的問題。截至2019年1月,共收到此項投訴25件。據此,南山區人民檢察院開始對“天鵝湖”汙染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對於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可由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經過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檢察官的多次走訪調查發現,面積約有2萬平方米的“天鵝湖”由華僑城集團負責管理和使用。華僑城集團將“天鵝湖”日常管理職責交由天鵝湖花園管理服務中心代為履行,該服務中心接到住戶投訴後對湖面進行了清理,但因汙染源頭無法查明,只好將情況反映給了南山區水務局。

原來,“天鵝湖”是一個主要由雨水匯聚而成的自然湖泊,不具備排汙功能,存在多種被汙染的原因。區水務局雖然對違法責任人進行了處罰,並將湖泊上游存在的問題反映上報,但由於各種原因,至今“天鵝湖”的汙染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

調查發現,“天鵝湖”被汙染一是上游深雲村管網陳舊,雨汙混流,這是根本原因;二是周邊建築工地鋪設瀝青後,沖洗到雨水管網導致的面源汙染;三是偷排淤泥渣土糞渣導致的汙染。

檢察院出手 約談各方溝通

為有效推動環境汙染綜合治理,4月2日下午,南山區檢察院組織召開了“華僑城天鵝湖”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約談會。

南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魏春元表示,防汙治汙是項系統工程,單靠水務部門一家難以做到盡善盡美,需要多部門配合乃至全社會共同努力。檢察監督不是零和博弈,不是你錯我對,而是秉承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

天鵝湖花園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及天鵝湖小區業主代表表示,“天鵝湖”汙染問題長期存在,雨後、清晨汙染情況最為明顯,極大地影響了周邊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希望藉助政府職能部門和檢察機關的力量,早日恢復“天鵝湖”的自然生態環境。

在會上,南山水務局和水務集團南山分公司代表表示,將制定出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解決方案,採取雨汙分流、疏清管網、建立聯動機制等措施,解決“天鵝湖”汙染問題。

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部長劉漢俊認為,這次約談會突出問題導向,所提意見準確、全面、可行。2019年是深圳城市質量提升年,又是深圳水汙染治理決戰年,希望檢察機關能夠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匯聚社會各界力量,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治理改善。

此事也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積極關注。與會的人大代表認為相關職能部門應積極排查汙染源頭,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治理效率。並讚揚了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維護公共利益的做法,相信"天鵝湖"汙染問題一定能得到切實解決。

問題不能解決 將發起正式訴訟

南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孫愛軍表示,“天鵝湖”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約談會的召開,是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推動解決治汙難題的充分體現,也是踐行“通過訴前程序實現維護公益目的的司法最佳狀態”理念,破解公益訴訟難題的充分體現。本次會議名為“約談”,實為搭建溝通平臺,通過與行政機關、相關單位的面對面“對話”減少“對抗”,推動各方達成共識。會後,檢察院還將密切關注“天鵝湖”汙染問題的後續情況,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落實工作,切實擔當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責任,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履職。

據悉,此次約談會是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已經屬於公益訴訟工作的一部分。如果汙染問題得到解決,檢察機關將不會發起正式的訴訟;如果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檢察機關將繼續尋找汙染源頭,對相應的汙染源單位和怠於履職的執法單位發起公益訴訟。

記者|李婷菊/文、圖

來源|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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