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妖怪三则,泰州人,梁载言,南郑县尉,原文加译文

古代志怪故事,妖怪三则,泰州人,梁载言,南郑县尉,原文加译文

泰州人

太定年中,泰州赤水店,有郑家庄。有一儿,年二十余,日晏,于驿路上,见一青衣女子独行,姿容殊丽,问之,云:"欲到郑县,待二婢未来,踌躇伺候。"此儿屈就庄宿,安置厅中,供给酒食,将衣被同寝。至晓,门久不开,呼之不应。于窗中窥之,惟有脑骨头颅在,余并食讫。家人破户入,于梁上暗处,见一大鸟,冲门飞出,或云是罗刹魅也。(出《朝野佥载》)

【译文】

太定年间,泰州赤水店,有个郑家庄。庄里有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多岁,日暮时分,走在驿道上,看见一位青衣女子独自走路。女子姿容特别美丽。他上前一问,女子说要到郑县去,正在等两个婢女,婢女还没来,她便踌躇等候。这个年轻人让女子到庄上住宿,把她安置在厅中,供给她酒饭,拿来衣被与她同寝。到天明,门很久不开,喊他他也不应。从窗子往里一看,见他只剩下头骨了,其余的都吃完了。家人破窗而入,在梁上的黑暗处,见到一只大鸟,冲着门飞出去。有的人说,这是罗刹鬼。

梁载言

唐怀州刺史梁载言,昼坐厅事,忽有物如蝙蝠,从南飞来,直入口中,翕然似吞一物,腹中遂绞痛,数日而卒。(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朝怀州刺史梁载言,白天坐在厅堂里,忽然有一个象蝙蝠的东西,从南边飞来,一直飞入他的口中,一张一合象吞下一个东西,肚子里于是就绞痛,几天后就死了。

张翰

右监门卫录事参军张翰,有亲故妻,天宝初,生子,方收所生男,更有一无首孩子,在傍跳跃。揽之则不见,手去则复在左右。按《白泽图》曰。其名曰"常"。依图呼名。至三呼。奄然已灭。(出《记闻》)

【译文】

右监门卫录事参军张翰,有一个亲友的妻子,在天宝初年生孩子,刚把生下的男孩收起来,又有一个没头的孩子在旁边跳跃。用手去抓他就不见了,手离开就又出现在左右。按照《白泽图》的说法,无头的孩子叫"常"。依照图上的说法喊它的名字,喊到第三遍,就忽然消失了。

南郑县尉

南郑县尉孙旻,为山南采访支使,尝推覆在途,舍于山馆。忽有美妇人面,出于柱中,顾旻而笑。旻拜而祈之,良久方灭,惧不敢言也。后数年,选授桑泉尉,在京疾,友人问疾,旻乃言之而卒。(出《记闻》)

【译文】

南郑县尉孙旻,是山南采访支使,曾经因复勘狱讼行于旅途,住在山馆里。忽然有一个美丽的妇女从柱子里出来,看着孙旻笑。孙旻下拜并祷告了很久,那女子才消失。孙旻害怕,没敢说。几年之后,他被选授为桑泉县尉,在京城得了病,朋友问他是怎么病的,孙旻就说了这件事而死去。

李泮

咸阳县尉李泮,有甥勇而顽,常对客自言,不惧神鬼,言甚夸诞。忽所居南墙,有面出焉,赤色,大尺余,跌鼻睔目,锋牙利口,殊可憎恶。甥大怒,拳殴之,应手而灭。俄又见于西壁,其色白。又见东壁,其色青,状皆如前,拳击亦灭。后黑面见于北墙,貌益恐人,其大则倍。甥滋怒,击数拳不去,拔刀刺之,乃中。面乃去墙来掩,甥手推之。不能去,黑面遂合于甥面,色如漆,甥仆地死。及殡殓,其色终不改。(出《记闻》)

【译文】

咸阳县尉李泮,有个外甥勇猛顽皮,曾经对客人说自己不怕鬼神,说得非常夸张荒唐。忽然有一天,他住室里的南墙,出来一张脸,红色,大小有一尺多,趴鼻子,眍眼,牙齿尖利,非常可恶。李泮的外甥大怒,挥拳打过去,那脸应手而灭。不一会儿,它又出现在西墙上,是白色的,又出现在东墙上,是青色的。样子都象先前的那个。用拳打,也消失了。后来又有一个黑色的出现在北墙上,样子更吓人,大小是先前的一倍。外甥更怒,连击几拳也没离去。拔刀刺它,才刺中。那脸面竟离开墙壁过来遮掩他。他用手推它,不能把它推开。黑脸于是就长到了他的脸上,色如黑漆。他倒地而死。一直到出殡,他的脸色始终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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