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干部 一人被公诉 一人被逮捕

人民网玉溪4月10日电 (程浩)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8日消息,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卫生监督科原科长、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何俊民受贿一案日前由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华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6日,玉溪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何俊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玉溪市纪委监委网站当天还发布了一则消息: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办公室原主任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8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此案进展:峨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伟作出逮捕决定。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伟利用担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向承揽抚仙湖流域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环保工程的武汉沃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某某索要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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