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幹部 一人被公訴 一人被逮捕

人民網玉溪4月10日電 (程浩)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8日消息,雲南省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衛生監督科原科長、玉溪市撫仙湖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何俊民受賄一案日前由華寧縣人民檢察院向華寧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去年12月26日,玉溪市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何俊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玉溪市紀委監委網站當天還發布了一則消息: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辦公室原主任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月8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公佈此案進展:峨山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李偉作出逮捕決定。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偉利用擔任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便利,向承攬撫仙湖流域汙染治理與清水產流機制環保工程的武漢沃田生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鄧某某索要人民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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