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男子因與鄰居發生矛盾,一個重擊把對方面打傷,結果被拘留

俗話說得好

君子動口不動手

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可是有的人

那完全顛覆了君子的含義啊

能動手,絕不動口

而打架的起因

一般也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不給對方一點教訓

怎顯“英雄本色”?

結果卻讓自己“損失慘重”!

也讓警察蜀黍們傷腦筋~

衡水男子因與鄰居發生矛盾,一個重擊把對方面打傷,結果被拘留

4月8日,故城縣公安局辛莊派出所接到群眾李某(化名)報警稱,自己被人打了。接警後,辦案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展開調查工作。

原來,李某與韓某本來就是鄰居,這日因為鄰里之間的日常瑣事發生了爭執,兩人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韓某一氣之下一拳打在了李某的臉上,導致李某“掛彩”。

衡水男子因與鄰居發生矛盾,一個重擊把對方面打傷,結果被拘留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韓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五百元整的處罰。

以案說法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生氣的時候請默唸

“和氣生財,打架的成本很高的!”

我們一直說和氣生財,這是有道理的,為什麼?因為一旦動氣就容易衝動,一衝動就容易發生肢體衝突,一發生肢體衝突就容易破財了!小編為大家算了一下打架的成本: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你們說,是不是和氣生財

衡水男子因與鄰居發生矛盾,一個重擊把對方面打傷,結果被拘留

所以啊

遇到糾紛先冷靜

協商不成要報警

動手打架使不得

否則

行政拘留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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