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李鵬飛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寶音德力格爾檢察長等出庭支持公訴。
攝影/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石愷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鵬飛因經濟糾紛與金川開發區水廠合夥人劉繼廣發生口角,爭執中將劉繼廣殺害。後前往新城區呼鐵佳園劉繼廣家,將其妻殺害,並盜走手機一部。次日,被告人李鵬飛駕車前往玉泉區天驕花園小區潘高圖住處,在電梯內持刀將潘高圖妻女殺害後,進入潘高圖家將其殺害,後駕車逃離現場。
因被告人李鵬飛家屬沒有為其委託辯護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孫慧晶律師為其辯護。庭審中,法庭圍繞被告人李鵬飛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的事實、證據、量刑等進行審理。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記者 王利軍 張巧珍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楊永利
▶楊靜波(正廳級)被提起公訴
▶內蒙古一少女遭遇母親家庭暴力!法院這樣判……
▶國家新規!住房將有重大變化!不知道要吃大虧
▶突發!內蒙古一農貿市場發生持刀傷人事件
▶涉嫌非法買賣槍支,內蒙古一公職人員被批捕!
覺得好看,戳一下↓↓↓
閱讀更多 北方新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