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武漢第一季度17名女司機醉駕 比去年同期增長70%

長江日報:武漢第一季度17名女司機醉駕 比去年同期增長70%

9日,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發佈今年第一季度醉駕違法情況分析:查處的醉駕違法行為數量還在上升,醉駕違法者以年輕人居多,主要時段集中在晚8時至晚12時。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查處醉駕違法行為92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05起,上升28.4%。在查處量增大的情況下,女性違法者逐漸增多,今年第一季度女性醉駕違法者17名,比去年同期增長70%。今年第一季度無證醉駕人員49名,比去年同期增長48.5%。30歲至40歲醉駕人員居多,佔查處總人數的36.4%,20歲至30歲醉駕人員亦呈增多趨勢。查處醉駕的時段主要集中在晚8時至晚12時,第一季度在該時段共查處醉駕違法行為532起,佔查處總數的57.4%。

3月21日下午1時,劉某在朋友家喝了3兩白酒後,駕駛一輛灰色吉利牌轎車回家,沿著郭竹線由東向西行駛。下午2時30分,車行至新洲區郭竹線四合莊大橋路段,新洲區交通大隊民警示意劉某停車檢查,但劉某開車衝了過去。前方民警對其進行攔截,將其查獲。經使用酒精檢測儀檢測,劉某當場結果為105毫克/100毫升。經血檢,劉某靜脈血液中被檢出的酒精含量為90.11毫克/100毫升,超過醉酒駕駛標準(8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3月22日晚7時,李某在家和朋友吃飯喝酒,李某喝了二兩白酒,休息半小時後覺得自己並無大礙,開車送朋友回家。晚9時,車行至武漢大道金橋路段時,李某發現前方有民警查酒駕,立即將車停下,在車內與副駕駛座上的同伴換了座位,被隨後而來的江岸區交通大隊民警查獲。經使用酒精檢測儀檢測,李某當場結果為104毫克/100毫升。經血檢,李某靜脈血液中被檢出的酒精含量為85.85毫克/100毫升,超過醉酒駕駛標準(8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市公安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換座位、衝崗均屬於妨礙民警、輔警調查取證行為,武漢警方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以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對上述兩名違法行為人處以10天拘留。同時,醉駕違法人還將被刑事拘留7天,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其危險駕駛的刑事責任。

市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將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於酒駕、醉駕違法的,一律在第一時間抄報給違法人所屬單位;對於酒駕、醉駕違法的,一律依法上線頂格處罰;對於酒駕、醉駕調換座位、衝崗的,一律按“妨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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