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桂林两名党员干部“栽”了

头条 | 严重违纪违法,桂林两名党员干部“栽”了

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

却没能守住纪律的红线

因为严重违纪违法

桂林两名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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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严重违纪违法,桂林两名党员干部“栽”了

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管辖,兴安县监委对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易春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易春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易春林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源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资源县委批准,给予易春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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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管辖,龙胜县监委对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桂青派出所所长李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文忠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充当桂青派出所辖区内涉黄场所和赌博场所“保护伞”,徇私枉法,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文忠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属于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李文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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