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司法責任制——“12.17案”檢察長帶頭出庭支持公訴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司法責任制——“12.17案”檢察長帶頭出庭支持公訴

庭審現場

4月9日上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鵬飛故意殺人、搶劫、盜竊一案公開開庭審理,檢察長寶音德力格爾首次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標誌著呼市檢察院在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和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領導幹部親自辦案成為首府檢察工作新常態。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司法責任制——“12.17案”檢察長帶頭出庭支持公訴

呼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寶音德力格爾首次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自“12.17”案發後,寶音德力格爾檢察長就高度重視,指示有關部門迅速啟動提前介入機制,監督、引導偵查取證。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組建辦案組,寶音德力格爾檢察長擔任主辦檢察官。針對該案性質惡劣、社會關注度高的特點,對辦案組提出“從證據入手,從大局出發,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總要求,事必躬親“完整辦案”,四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兩次到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告知權利、進行訊問,與辦案組其他檢察官一起認真查閱卷宗、研究案情,剖析案件的細節和難點,邊閱卷邊引導偵查機關完善補強證據,夯實證據鏈條;全面把控字斟句酌細緻入微,三次修改起訴書,製作詳盡完備的出庭預案,僅用24天即將該案提起公訴。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司法責任制——“12.17案”檢察長帶頭出庭支持公訴

庭審現場

庭審過程中,寶音德力格爾檢察長緊扣案情、立足證據,用語嚴謹,條理清晰,指控犯罪準確全面,質證答辯論證有力,法庭教育有的放矢。鑑於案情重大,庭審持續一上午後,休庭擇期宣判。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司法責任制——“12.17案”檢察長帶頭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李鵬飛

此次檢察長帶頭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帶頭出庭支持公訴,從之前領導審批指導辦案角色,迴歸檢察官一線辦案職業定位,實現了司法的親歷性和參與性,把業務指導具體化、深入化、實戰化,既起到了示範引領作用,為其他員額檢察官辦案樹立了標杆,又彰顯了檢察機關維護司法公正、維護首府安寧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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