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在北大青鳥加盟中心培訓拿“假證”,北大青鳥:非我項目

以特許加盟和院校合作為經營模式的IT教育機構北大青鳥被投訴證書造假。

日前,在北京工作的何某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2011年,他在“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通過培訓、考試,取得“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合格證書”,卻在七年後發現該證書可能是假證。

学员在北大青鸟加盟中心培训拿“假证”,北大青鸟:非我项目

何某的證書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

何某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去年底,他換工作時,新單位發現其持有證書可能是假證。隨後,他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系統查詢,結果未查詢到該證書信息。

何某稱,此後,他多次通過郵件向北大青鳥求證,被告知該證書“非我司頒發的北大青鳥osta(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證書”。

但時任“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負責人閆玲卻稱,證書不會有假,可能是發證時間太久,國家有關部門已不承認此證書。

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則向澎湃新聞證實,不存在國家不承認此證書的情況,“如果系統查不到,證書就是假的”。

4月4日,北大青鳥總部品牌推廣負責人王長樂回應稱,“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原是北大青鳥總部的加盟中心,何某所參加的職業培訓是該中心與其他企業的合作項目,非北大青鳥項目,該中心未向總部上報何某等學員檔案,無法判斷是真證書還是假證書。

最終,閆玲向澎湃新聞承認,此次培訓是其中心與另一家公司的合作項目,證書並非由北大青鳥頒發。

已持多年的計算機職業證書是假的?

15500元學費、歷時8個月的培訓,何某通過考試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卻在多年以後被用人單位質疑該證書是假的。

何某告訴澎湃新聞,2011年,他在“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報名參與軟件測試工程師課程的培訓,培訓結束後,通過了該中心組織的相關考試,獲得了“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合格證書”。

該證書顯示,何某於“2011年6月19日參加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軟件測試工程師,成績合格”;證書編號為“201190120879275”,並蓋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印章。

何某回憶稱,剛拿到證書時,他曾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系統查詢證書信息,未查到任何信息。當時他曾向培訓中心提出質疑,被告知是因系統信息還未更新,要過段時間才能查到。

“當時想著北大青鳥名氣還是很響的,之前我在這裡學習過其他課程,比較信任。”何某起初並未懷疑證書有假。

2018年年底,何某打算跳槽。但在找工作的過程中,這張證書被新的用人單位質疑是假證書。隨後,何某再次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系統查詢,結果顯示還是“沒有查到相關信息”。

時隔七年,依然查詢不到證書信息,何某這才開始懷疑這張證書的真假。

何某遂向北大青鳥發送多封郵件求證。最終卻收到北大青鳥回覆稱,在北大青鳥檔案中心未查詢到何某的檔案,也不清楚查不到檔案的原因;也未查詢到其證書信息,無法判定何某是北大青鳥學員,此證書“非我司頒發的北大青鳥osta證書”。

與何某有同樣遭遇的還有一同參加培訓考試的段某、聶某和魏某。

聶某向澎湃新聞提供的一段與“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負責人閆玲的通話錄音,閆玲稱,證書不會有假,之所以查不到信息,可能是因為發證時間已久,相關部門不承認這類證件,亦或是相關部門已經取消了這類證件的資質。

對此,澎湃新聞向該證書的“頒證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求證,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國家不承認此證書的可能,“如果系統查不到,證書就是假的”。

原法人代表承認證書並非北大青鳥頒發

4月4日,北大青鳥總部品牌推廣負責人王長樂告訴澎湃新聞,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曾是北大青鳥總部的加盟中心。經北大青鳥總部與該中心原負責人閆玲溝通,閆玲承認,何某所參加的培訓是該中心與其他企業的合作項目,而非北大青鳥項目,該中心未向總部上報何某等學員的檔案。

王長樂表示,該課程不是北大青鳥的項目,也不是北大青鳥的培訓課程,使用的也非北大青鳥的教材,無法判斷是真證書還是假證書;北大青鳥已多次聯繫閆玲協商此事,儘快促進此事解決。

隨後,閆玲向澎湃新聞承認,此次培訓是其中心與另一家公司的合作項目,由中心對學員進行培訓,“擇優向那家公司輸送軟件人才”;培訓結束後組織學員考試頒發證書,證書並非由北大青鳥頒發。

閆玲稱,何某等人持有的證書是其中心委託一家公司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辦理的,具體情況她不知情,也不清楚證書是真是假,為何在網上查不到證書信息。

對該四位學員因證書所產生的負面影響,閆玲稱,可以採取相關機構出具證明的方式消除影響。對於四位學員的學費賠付問題,“我作為個人,沒辦法賠付”。

何某等人稱,他入學時,並未知曉他所參加的培訓項目不是北大青鳥項目。

根據人社部頒佈的《職業技能鑑定規定》,偽造、仿製或濫發《技術等級證書》《技師合格證書》《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的,除宣佈其所發證書無效外,還應視情節輕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對其中通過濫發證書獲取非法收入的,應沒收其非法所得,並處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学员在北大青鸟加盟中心培训拿“假证”,北大青鸟:非我项目

何某支付的培訓課程的學費發票

何某提供的發票信息顯示,當時在“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報名時,15500學費的收款方是北京測試時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閆玲曾在2012年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

而目前,該公司幾經騰挪,更換法定代表人、名稱之後,現已處於吊銷狀態;“北大青鳥測試時代中心”也已從北大青鳥脫離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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