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綁架、販毒……河池一涉惡團伙11名成員今日過堂受審

搶劫、綁架、販毒……河池一涉惡團伙11名成員今日過堂受審

4月10日,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程某文等11名被告人涉嫌搶劫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一案,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河池中院開庭審理的首例涉惡案件。


搶劫、綁架、販毒……河池一涉惡團伙11名成員今日過堂受審


河池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程某文等11名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人家屬、新聞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人士等180餘人旁聽了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

2015年至案發被抓捕歸案,程某文等人以非法為他人追索債務為業,且隨時糾集人員跟隨前往,採取非法拘禁、暴力毆打等手段進行逼債。為籠絡手下小弟,程某文通過提供臨時住宿、聚集人員到其租房吸毒、賭博、玩樂等方式,糾集到同案被告人韋某傑、姜某、韋某順等聽從其指揮,形成以程某文為相對固定糾集者,姜某、韋某順等隨時響應跟隨的惡勢力團伙。


搶劫、綁架、販毒……河池一涉惡團伙11名成員今日過堂受審


2015年至2018年4月間,被告人程某文等人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搶劫致一人死亡;為索要錢財綁架他人;採用非法拘禁手段追債索財,致一人輕傷;販賣、吸食毒品;尋釁滋事致多人受傷。被告人程某文、韋某傑等人在宜州城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搶劫、綁架、販毒……河池一涉惡團伙11名成員今日過堂受審



公訴機關認為

程某文、韋某傑等11名被告人的上述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窩藏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分別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程某文、韋某傑、姜某、韋某順、謝某禹、莫某穎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梁某峰、彭某和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庭審中,法庭逐一核實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和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由於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疑難、複雜,本次開庭審理將持續數天。


搶劫、綁架、販毒……河池一涉惡團伙11名成員今日過堂受審


記者從起訴書上了解到,11人當中有一半以上來自劉三姐故鄉湖長村,年齡為80後和90後年輕人,且都是小學和初中文化居多。這些人跟家人表示自己是外出打工掙錢,實際上是到宜州城區從事違法犯罪的勾當。

時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如火如荼開展。隨著這夥以黑吃黑,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人員悉數落網,還給宜州城鎮和農村一片晴朗天空,一份安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