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两起森林火灾案件

当前,随着气温升高,天气风干物燥,全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处于高度危险状态,加之清明节前后旅游踏青、农事生产、祭祀扫墓“三峰”叠加,火源管控难度急剧增大,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近期以来,商城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防控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3月13日,河凤桥乡辛店村村民邱某到立新村为母亲上坟烧纸,不慎引引发山林火灾。3月22日,邱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商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日,李集乡王岗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查,下午2时许,李集乡南寨村村民李某(女)到王岗村为亲人上坟扫墓。在祭拜烧纸后离去,因火星未完全熄灭,引发周边山林着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67.9亩。李某因涉嫌失火罪于4月3日被商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商城县森林公安局提醒:清明节临近,请广大居民群众要“文明祭祖、绿色清明”,上坟烧纸要采取防护措施,等明火烧灭后离开,以避免山林失火造成损失。对因上坟祭祖、随意烧纸、乱放烟花爆竹等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者,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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