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2019/4/10

近日,在保定街頭,一名身高還夠不到車座的小女孩不但自己駕駛電動車出行還逆向行駛,情況十分危險,幸好公安交警及時發現,所幸沒有意外發生。

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當日下午18點左右,保定公安交警三大隊民警正在執勤時,突然有路人上前報警說:“在五一崗北側非機動車道,有一位小朋友站在電動車上晃晃悠悠的逆向行駛,特別危險”。執勤民警接警後,立刻跑步趕到現場後迅速制止了小朋友的危險行為,並將電動車和小女孩帶至崗亭附近安全區域。

逆行的小女孩

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經詢問,民警得知,小女孩今年11歲,父母當時並沒有在家,小女孩便偷偷騎著電動自行車外出找姐姐。又因為自己個子比較矮,只好站在電動車上一路騎行,這才發生了剛才那一幕。小女孩害怕被家長責備,一直不肯透露父母聯繫方式,經過反覆做工作,執勤民警這才終於聯繫上了小女孩母親。女孩母親接到消息後緊張不已,匆忙趕到現場,連連向民警承認錯誤,並表示今後將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絕不再犯類似錯誤,同時更對民警的及時發現和幫助感激不已。

女孩母親趕到現場

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執勤民警對小女孩母親進行批評教育後,母女二人安全離開。

公安交警提醒廣大家長,請廣大家長注意把車鑰匙等物品遠離孩子放置,同時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發生。

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小貼士

保定史上最小違法者——一個11歲的小女孩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