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主城區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保定:主城區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保定市人民政府

關於在主城區

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通城市微循環,營造乾淨整潔、秩序井然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2020年3月7日第六十六次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從即日起至4月底,在主城區範圍內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締主城區三環以內和高速、省道、城市出入口沿線兩側佔用公共廣場、綠化帶、人行道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經營的各類馬路市場。對上述路段沿線違規搭建、設置的棚亭等設施,各經營業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執法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

二、對主城區所有主次幹道沿街門市店外經營、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集中整治,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嚴禁在門市店外及其周邊擺放各類商品、佔道經營。

三、依法取締主城區及其周邊佔用城市道路、國省幹道兩側經營的農村集市、廟會。

四、對經批准暫時保留的早、夜市,嚴格限定經營時間。原則上早市結束時間夏季不得遲於7:30,冬季不得遲於8:00;夜市經營時間不得早於17:30,閉市夏季不得遲於22:30、冬季不得遲於21:30。嚴禁汙染道路衛生和影響空氣質量的商品入市經營。

五、各經營戶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專項整治行動,自覺糾正違規經營行為,主動退市還路。對拒不配合、繼續違規經營的商戶,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

六、對阻礙整治行動、無理取鬧、暴力抗法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文件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有利於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環境、方便群眾出行。希望廣大市民充分理解,從我做起,積極配合,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創潔淨城市、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園。

特此通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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