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軍百億“薪酬”捐慈善 符合行業慣例卻惹風波

劉強東、黃崢均拿鉅額激勵

雷軍百億“薪酬”捐慈善 符合行業慣例卻惹風波


小米日前發佈了2018年度正式財報,其中披露的雷軍百億“薪酬”又激起了一波吃瓜群眾的熱議,以至小米不得不很無奈的闢謠,甚至一大早發公告澄清。圍繞小米和雷軍,爭議很多,但在這件事上,雷軍真的太冤了。

小米的公告已經說得很明白:所謂的雷軍百億“薪酬”,實際是小米在2018年4月(IPO之前)發給雷軍的一次性股權激勵,作為“貢獻之回報”,約合6.4億股。除此之外,雷軍在2018年沒有領一分錢工資——實際上雷軍創辦小米9年裡從來沒有領取過一分錢工資——而且雷軍還承諾過將來要把這部分股權扣稅後全部捐贈用於公益。

小米此前在招股書中披露過,這6.4億股按照當時的估值價值98.3億。以小米240億總股本計算,這部分股權佔2.67%,以4月10日小米收盤市值2838億港元計算,目前價值75億港元左右。

為什麼說雷軍因為這事被非議很冤呢?

首先,這筆股權的發放是在小米上市之前,是上市前全體股東同意授予給他的激勵,程序合理合法,而且不涉及上市後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其他任何人本來就沒有干涉置喙的權利。

其次,有人說雷軍拿的太多了,不應該拿這麼多。這是“仇富”心理作祟?還是有什麼怨氣遷怒於雷軍?不管出於什麼心理,上述說法本身就是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趨勢不夠了解。

小米官方回應其實說的沒錯,這確實是“行業慣例”。雷軍並不是第一個在IPO前拿鉅額股權激勵的互聯網公司創始人,甚至不是拿的比例最多的一個。

較早的案例是劉強東。京東2014年5月在美國上市,當年一季度給創始人劉強東發了9378萬股限制股、摺合36.7億(約6.06億美元)的股權激勵。2015年8月,京東又給了劉強東價值人民幣27億(4.34億美元)的股權,作為未來10年的報酬。對應的是,10年內劉強東只領1元年薪。

再舉一個和雷軍同期的例子:拼多多的黃崢。去年7月,拼多多在美國上市,而在2018年4月,拼多多給了創始人黃崢一次性股權激勵2.54億股A類普通股,以1:4的比例約合6400萬ADS,佔總股本的5.7%,以發行價計算價值約12億美元。黃崢在拼多多招股書中披露,他打算拿出所持股份的2.3%支持員工的緊急需要,以及設立一個慈善基金會。

互聯網公司上市前給創始人發股權激勵,是Pre-IPO股權激勵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Pre-IPO股權激勵計劃是近年來高科技行業特別是互聯網行業非常明顯的趨勢,背後的驅動力是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長期股權激勵對上市後企業業績可持續增長的積極價值。

二級市場投資人最擔心的情況是:公司上市沒幾年,創始人就著急套現離場。這種情況在A股上市公司中已是屢見不鮮。因此,從公司治理進步的角度,長期股權激勵計劃在上市公司越來越盛行。

安永諮詢的研究顯示,2017年至2018年8月底香港主板新上市公司中,上市前已有股權激勵計劃的企業共112家,佔IPO總數的61.5%,主要來自於TMT、地產、醫藥醫療三大行業。

通常而言,50億港元估值以內的上市公司多按照股權比例向高管授予股份,50億港元估值以上的上市公司多按照股權價值授予高管股份。

安永諮詢的研究進一步顯示,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總額呈上升趨勢,2018年股權激勵總額中游水平占上市前總股本的6.29%,領先水平可達到上市前總股本的10.41%。

所以,小米作為幾千億港元市值的巨型上市公司,上市前給雷軍2%、價值100億的股權激勵,完全符合股權激勵的潮流趨勢,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以長期股權激勵方式綁定了創始人的利益,有利於小米上市後業績的長期穩定增長。

雷軍將這筆錢放入自己口袋完全沒有問題。但他此後承諾將這筆錢捐贈公益,只能說雷軍作為帶領好幾家公司上市的企業家,其人生追求的層次早已不是簡單的金錢,而是小米在事業上更大的成功。從這個意義上講,他把股權激勵用於慈善捐贈,是財富回饋社會的方式,值得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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