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百亿“薪酬”捐慈善 符合行业惯例却惹风波

刘强东、黄峥均拿巨额激励

雷军百亿“薪酬”捐慈善 符合行业惯例却惹风波


小米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正式财报,其中披露的雷军百亿“薪酬”又激起了一波吃瓜群众的热议,以至小米不得不很无奈的辟谣,甚至一大早发公告澄清。围绕小米和雷军,争议很多,但在这件事上,雷军真的太冤了。

小米的公告已经说得很明白:所谓的雷军百亿“薪酬”,实际是小米在2018年4月(IPO之前)发给雷军的一次性股权激励,作为“贡献之回报”,约合6.4亿股。除此之外,雷军在2018年没有领一分钱工资——实际上雷军创办小米9年里从来没有领取过一分钱工资——而且雷军还承诺过将来要把这部分股权扣税后全部捐赠用于公益。

小米此前在招股书中披露过,这6.4亿股按照当时的估值价值98.3亿。以小米240亿总股本计算,这部分股权占2.67%,以4月10日小米收盘市值2838亿港元计算,目前价值75亿港元左右。

为什么说雷军因为这事被非议很冤呢?

首先,这笔股权的发放是在小米上市之前,是上市前全体股东同意授予给他的激励,程序合理合法,而且不涉及上市后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他任何人本来就没有干涉置喙的权利。

其次,有人说雷军拿的太多了,不应该拿这么多。这是“仇富”心理作祟?还是有什么怨气迁怒于雷军?不管出于什么心理,上述说法本身就是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趋势不够了解。

小米官方回应其实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行业惯例”。雷军并不是第一个在IPO前拿巨额股权激励的互联网公司创始人,甚至不是拿的比例最多的一个。

较早的案例是刘强东。京东2014年5月在美国上市,当年一季度给创始人刘强东发了9378万股限制股、折合36.7亿(约6.06亿美元)的股权激励。2015年8月,京东又给了刘强东价值人民币27亿(4.34亿美元)的股权,作为未来10年的报酬。对应的是,10年内刘强东只领1元年薪。

再举一个和雷军同期的例子:拼多多的黄峥。去年7月,拼多多在美国上市,而在2018年4月,拼多多给了创始人黄峥一次性股权激励2.54亿股A类普通股,以1:4的比例约合6400万ADS,占总股本的5.7%,以发行价计算价值约12亿美元。黄峥在拼多多招股书中披露,他打算拿出所持股份的2.3%支持员工的紧急需要,以及设立一个慈善基金会。

互联网公司上市前给创始人发股权激励,是Pre-IPO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Pre-IPO股权激励计划是近年来高科技行业特别是互联网行业非常明显的趋势,背后的驱动力是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长期股权激励对上市后企业业绩可持续增长的积极价值。

二级市场投资人最担心的情况是:公司上市没几年,创始人就着急套现离场。这种情况在A股上市公司中已是屡见不鲜。因此,从公司治理进步的角度,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在上市公司越来越盛行。

安永咨询的研究显示,2017年至2018年8月底香港主板新上市公司中,上市前已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共112家,占IPO总数的61.5%,主要来自于TMT、地产、医药医疗三大行业。

通常而言,50亿港元估值以内的上市公司多按照股权比例向高管授予股份,50亿港元估值以上的上市公司多按照股权价值授予高管股份。

安永咨询的研究进一步显示,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总额呈上升趋势,2018年股权激励总额中游水平占上市前总股本的6.29%,领先水平可达到上市前总股本的10.41%。

所以,小米作为几千亿港元市值的巨型上市公司,上市前给雷军2%、价值100亿的股权激励,完全符合股权激励的潮流趋势,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以长期股权激励方式绑定了创始人的利益,有利于小米上市后业绩的长期稳定增长。

雷军将这笔钱放入自己口袋完全没有问题。但他此后承诺将这笔钱捐赠公益,只能说雷军作为带领好几家公司上市的企业家,其人生追求的层次早已不是简单的金钱,而是小米在事业上更大的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把股权激励用于慈善捐赠,是财富回馈社会的方式,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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