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DV現場》報道,3月28日下午,韶關樂昌梅花鎮一名7歲大的男童小筠在幼兒園裡突然摔倒昏迷,送醫院救治後不久被診斷出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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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母親丘女士說,3月28日下午4點左右,她在家樓下等7歲大的兒子小筠從幼兒園回來。但是校巴沒等到,等來的卻是一則壞消息——小筠在學校暈倒了。
小筠暈倒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但情況不容樂觀,後腦大量出血,被宣告腦死亡。
小筠的家人表示小筠平時身體很正常,蹦蹦跳跳的。按照家屬的說法,小筠原本是健健康康的,突然被宣告腦死亡,問題到底出在哪呢?
從事發的監控視頻看到,當天下午2點50分左右,午休後的小朋友紛紛去廁所,小筠一個人走入廁所,剛進去兩三秒,他就整個人往後倒在地面上。
家屬認為:如果是單純的昏倒,小筠不會往後倒,也不會倒得那麼厲害。更讓家屬感到不滿的是,當時老師竟然坐在一旁玩手機,倒下的那一秒老師是沒發現的,在小孩子大聲呼喊後才發現出問題了。
幼兒園負責人陳院長認為,如果小孩是滑倒的,手肯定會動的,為什麼他沒有這種跡象呢?因為他是自己暈倒的。陳院長還表示,就算老師當時有玩手機,但是有及時救援,因此只承擔部分責任。
對此,有律師認為: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它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它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如果按照這個法條,是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有隱瞞疾病或其它原因的,承擔部分責任。
目前,當地有關部門正在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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