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罪無罪案例裁判要旨

胡寒冰:經濟犯罪案件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單位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秘書長

單位行賄罪無罪案例裁判要旨

單位行賄罪,是指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突標準的規定(試行))、《國家監察委員會管轄規定(試行)》規定,單位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 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在面對一宗行賄案件時,首要問題是有效區分單位行賄還是個人行賄,並根據在案證據及訴訟策略綜合辯護。如何為單位涉嫌行賄罪進行無罪辯護,考驗著每個刑事辯護律師綜合業務能力。筆者結合自身經辦案例及裁判文書網的相關案例對相關無罪案例進行了彙總,以期對辦理單位行賄案件有一定指導意義。

1.案件名稱:物某集團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號:(2018)最高法刑再3號

裁判要旨:被告單位在收購某單位所持股份後,給予他人好處費的行為,並非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亦不屬於情節嚴重,不符合單位行賄罪的構成要件;被告單位在收購某單位所持股份後,向他人支付金錢系被索要,且不具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的主觀故意,亦不符合單位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故被告單位的行為不構成單位行賄罪。

2. 案件名稱:亞某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5)深中法刑二終字第766號

裁判要旨:被告單位在該公司進駐期間,因他人的勒索行為而給予其財物,且被告單位並未就此謀取不正當利益,企業為了順利入園不得已而給付行為人以財物,他人的行為實質是一種勒索行為,不能認定被告單位犯單位行賄罪。司法打擊的重點應當是吃拿卡要的不法行為,不能認定入園企業在具備正當入園資格的前提下,因國家工作人員的索要而給付錢財的行為為行賄犯罪。

3. 案件名稱:江蘇某監理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5)慶西刑初字第644號

裁判要旨:單位犯罪必須是為本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且必須是經單位集體決定或是由負責人決定,即單位犯罪必須是在單位意志支配下實施的。行為人與被告單位之間實質上是一種掛靠關係,中標後的工程盈虧與被告單位無關。無證據證實被告單位明確授意或指使行為人在工程招投標活動中通過行賄獲得中標資格,亦無證據證實違法所得歸被告單位所有,所指控犯罪均是行為人以項目監理部或某分公司的名義而實施,被告單位的行為不符合單位行賄犯罪的構成要件。

4. 案件名稱:湖南某投資有限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6)湘0821刑初13號

裁判要旨:

行為人作為被告單位的股東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被告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告單位歷經多次變更,最後的股東變更為案外人,原行賄事實發生時的股東已全部發生變化,且因行賄所取得的非法利益均已被原股東個人所擁有,故本案應以行賄罪論,被告單位不構成單位行賄罪。

5. 案件名稱:某工程有限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5)鄂江陵刑初字第00127號

裁判要旨:行為人借用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義以及使用個人名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賄賂;在某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以後,行為人為繼續謀取不正當利益,基於此前同一請託事項,以某工程有限公司名義繼續承接某商品城後續項目工程,並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賄賂,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被告單位某工程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的證據不足。

6. 案件名稱:某有限責任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6)川1321刑初166號

裁判要旨:被告單位系四川省確定的藥物供銷中標單位,其藥品銷售價格均由省藥物採購服務中心定價,被告單位按照市場經濟營銷管理模式制定了營銷綱要。該營銷綱要明文規定禁止藥品銷售人員有任何形式送禮及行賄等商業行為,一經發現公司將終止勞動合同,責任由銷售人員自己承擔。行為人違反公司營銷管理規定,以個人藥品銷售提成的勞務報酬進行商業行賄行為,既不是由公司領導決定,也不是由公司提供資金而為該公司獲取非法商業利益,被告單位犯單位行賄罪的事實及罪名不能成立。

7. 案件名稱:某回收有限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6)津0111刑初93號

裁判要旨:被告單位的經營範圍為再生物資回收,與行為人因被索賄而獲取的工程承攬並無業務關聯。另外,從本案查明的事實來看,從工程的承攬到工程款的領取及行賄均是行為人的個人行為,本案證據顯示不出行為人係為被告單位行事。另外,本案亦無相關證據證實行為人因工程承攬所獲利益及行賄所用支出歸於或出自被告單位的資金。

8. 案件名稱:某醫院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5)酉法刑初字第00036號

裁判要旨:被告單位為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故不構成單位犯罪主體,該行為應定為個人犯罪,以行賄罪定罪處罰。

9. 案件名稱:某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案件號:(2014)霍刑初字第81號

裁判要旨:行為人行賄的目的是為了讓受賄人從中協調,以使法院對自己犯有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從輕處罰,謀取的是個人的不正當利益,與被告單位無關,故應以行賄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被告單位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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