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徵收過程中
徵收房屋範圍內的未登記建築
哪些是合法建築?
哪些是違法建築?
4月8日,江濱北岸鳳起路區塊土地和房屋徵收未經登記建築認定領導小組召開現場會,對區塊內的未經登記建築進行核實、認定。
工作人員
這間房間房產證上沒有登記的,您是什麼時候蓋起來的?
最早蓋房屋的時候並沒有這間房間,所以房產證上並沒有登記,後來為了放置雜物蓋的,但具體年數也記不清了。
官倉弄住戶吳師傅
鳳起路區塊
是連接龍泉市北岸南北區域的交通要道,著力推進該區域改造工作,有利於全面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此次徵遷涉及徵收戶約358戶,需徵收建築面積約4.75萬平方米。經過前期的入戶調查,發現有170多戶存在部分建築物未經登記的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和認定。
認定會現場
記者發現,這些建築物中,有一些是改、擴建的,搭建的,有一些是舊的建築物沒有辦理產權證登記的,還有部分是建築物超出了審批範圍,屬於超建的……情況較複雜。核查組每到一處都仔細查看,拍照留檔,細細核實,對建築物的建設主體、位置、用途、建築面積、建設年份、建築結構等情況進行深入分析,深怕記錯誤錄。
“在徵遷過程中,未經登記建築的認定工作非常重要,這涉及到該建築要不要予以補償,按照什麼樣標準補償的問題,是老百姓最為關心的問題。”區塊徵收指揮部工作人員蔣力向記者介紹,
未登記建築
01
是未經規劃部門許可所建造的建築,如未取得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造的房屋,或者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建造範圍之外建造的建築;
02
是未經國土部門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建築物;
03
是由於各種原因未經原登記機關登記確認的建築。
此次徵遷牽涉面廣,戶數多,各種未經登記建築物的情況也很複雜,下一步,徵遷組將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逐一逐戶進行認定,並參照合法建築的補償標準,提出處理意見,依法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為下步的徵收工作打好基礎。
THE END
龍泉市新聞傳媒中心
記者 金偉紅 通訊員 尹靜
校對 項望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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