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傾心辦案獲贈錦旗

“感謝徐靜法官,要不是因為徐法官,我現在連房子都沒得住了!”近日,當事人孫某一邊捧著書有“辦利民之事,懷愛民之心”的錦旗一邊這樣說。他將錦旗送給了盱眙法院法官徐靜,感謝法官在辦案時為群眾利益思慮周全。

據悉,孫某與張某在2015年12月9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張某購買孫某位於盱眙縣大明公館的房屋。孫某患有尿毒症,平時治療需要花費較多醫療費,且其尚有一子,在房屋過戶之後孫某便後悔出賣該房屋,擔心自己和家人沒有房屋居住,因此一直沒有搬離該房屋。兩人多年協商無果,相互之間產生積怨。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孫某交付房屋。承辦法官徐靜在知道這一案件的相關事實以及當事人的情況之後,認識到此案的特殊性,並沒有機械地審理此案,而是在審理過程中對孫某與張某之間進行調解,徵求兩人的意見,經過多次調解的努力之後,孫某與張某終於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解除購房合同,張某返還孫某房屋,孫某返還張某購房款並且彌補損失。兩人從一開始的劍拔弩張到最後的握手言和,徐靜法官從雙方當事人利益出發,在審理過程中運用調解技巧做到了案結事了。祖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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