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在行動】安遠又一涉惡勢力犯罪團伙 近日受審

【掃黑除惡在行動】安遠又一涉惡勢力犯罪團伙 近日受審

掃黑除惡在行動】安遠又一涉惡勢力犯罪團伙 近日受審

4月4日,江西省安遠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鍾某松涉嫌犯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一案。這是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院審理的第二起涉惡案件。縣委政法委、檢察院、司法局等政法幹警及被告人家屬和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

掃黑除惡在行動】安遠又一涉惡勢力犯罪團伙 近日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以來,被告人鍾某松與唐某民、唐某強(二人均已被判刑)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在安遠縣欣山鎮範圍內多次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治安穩定,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掃黑除惡在行動】安遠又一涉惡勢力犯罪團伙 近日受審

2013 年12 月7 日,被害人謝某福因向唐某民要回欠款,鍾某松、唐某民、唐某強等人隨即一起毆打謝某福,鍾某松掏出匕首捅向謝某福的背部、手部、肩部等部位,造成被害人謝某福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甲級。

2014 年1 月9 日晚10時左右,因毆打他人及債務糾紛,鍾某松與唐某民、唐某強、盧某華(已被判刑)等十餘人帶著砍刀、鐵棍等器械來到安遠縣欣山鎮城北大道碧湖崬路段,與相約的楊某茂、歐陽某鈺(均已被判刑)等三、四十人展開械鬥,致雙方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2016年11月21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鍾某松與唐某民、唐某強、丁某林(已判刑)四人在安遠縣欣山鎮羊城粥館吃完夜宵後,與攜帶刀具的葉某、孫某糧、張某基(三人已被判刑)、賴某(另案處理)四人相遇,隨後雙方使用刀、棒球棍等展開械鬥,造成張某基、孫某糧的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鍾某松、唐某強、葉某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丁某林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016年12月27日晚上21時許,鍾某松與唐某民、唐某強、黃某(已被判刑)、歐陽某(已被判刑)等人將被害人歐陽某明帶至安遠縣欣山鎮城南市場某茶莊索要醫藥費,未果後將歐陽某明拘禁在在安遠縣某賓館四樓403房內直至2017年1月2日上午8時,在拘禁歐陽某明期間,鍾某松、丁某林多次將歐陽某明帶至其家中向其父母索要醫藥費,黃某多次毆打歐陽某明。

庭審過程中,法庭嚴格按照涉惡案件相關法律規定對該案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認真調查,組織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和辯護人意見,依法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整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層次分明、秩序井然。

庭審結束後,因本案案情複雜,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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