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男子带4把西瓜刀“吓唬”造谣者被处行政拘留10日

四川新闻网达州4月11日讯(张华阳)近日,达川区麻柳镇一男子陈某,因为被冤枉卖“黑电瓶车”,心生怨恨,便买来4把西瓜刀,邀约一名社会朋友,去“吓唬”冤枉他的人。因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5日晚7时许,达川区公安局麻柳派出所民警在麻柳镇中心街附近巡逻。突然,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跑过来,“警察同志,有人要打我们!”巡逻民警发现,有八九个年轻人聚集在附近一面店门前,像是在争吵,其中两人见到民警之后,神情十分紧张。

巡逻民警随即上前询问情况,其中一人抱着一包红塑料袋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里面是什么东西?”一人见势不对,扔下塑料袋,撒腿就往人群中跑去,明晃晃的管制刀具,散落一地。几位巡逻民警立即追上前,当场将2人制服。将2人依法传唤回派出所后,警方迅速查明了事实真相。

经查,为首的男子陈某带着管制刀具,是准备吓唬冤枉他卖“黑电瓶车”的人。陈某今年20岁,麻柳人。一个月前,陈某帮朋友买了一辆旧电瓶车,并从中得了300元好处费,但买家赵某以为他卖的是偷来的“黑电瓶车”,事后四处宣扬。陈某气不过,想“吓唬”一下赵某。当天下午6时,陈某到麻柳镇老街一五金杂货门市,花了50元钱,购买了四把西瓜刀,邀约了社会朋友李某,准备找赵某算账,没想到被巡逻民警当场制服。

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单刀刀刃角度大于60度,刀刃长超过22厘米的属于管制刀具),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陈某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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