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上十四叔
西門觀點: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確實需要,必須給開轉院證明,醫院不開,可以到當地衛生部門投訴。
題主問,農村合作醫療病人需要在市級醫院做手術,但縣醫院不給開證明怎麼辦?
首先,這個問題值得商榷。病人‘’需要‘’在市級醫院做手術,這個‘’需要‘’是誰決定的?是患者自己或家屬,還是縣醫院?
按道理說,患者手術需要不需要去市級醫院做,應該由縣醫院決定,如果,縣醫院經過檢查後,認為縣級醫院做不了,就會建議患者轉院。
如果縣級醫院因為醫療條件差而做不了患者手術,一般情況下,都是立即要求患者轉院,不然,患者在自己醫院出了問題會承擔責任。所以,我估計這個‘’需要‘’並非縣醫院做出的決定。
那麼,這個‘’需要在市級醫院做手術‘’的決定會不會是市級醫院做出的決定呢?應該不會。因為市級醫院接收農村患者,一般需要縣級醫院的轉院證明。
那麼,這個‘’需要‘’應該是患者或家屬做出的決定。根據農村合作醫療規定,只有下級醫院治療不了,才能轉入上級醫院治療,所以,這也可能是縣醫院不給開證明的原因。
但如果不是這個原因,家屬有證據認為是縣醫院故意刁難患者家屬,患者家屬可以到當地衛生部門投訴,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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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與內容無關)
西門白甫
農村合作醫療病人需在市級醫院做手術,但縣級醫院不給轉院證明怎麼辦?
對於這個問題,前幾年確實存在這各種情況,規定離開本縣到市級以上醫院就診需要縣級醫院辦理轉院手續。但是,有些縣級醫院為了創修,很少給患者辦理轉院手續,只有特殊危重別人才給給予轉院。但是,做為患者來說,在得病後有權力有求到更一點的醫院獲取更好的治療,這樣就經常產生糾紛,而一旦縣級醫院手術不成功,造成醫療事故,就會出現醫療糾紛。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實不相信縣級醫院的治療水平,特別是對一些較大的手術,通常情況下,可以提請縣級醫院到更高級的醫院請專家來做手術,但請專家的費用不予報銷,其他醫藥費照樣報銷。縣級醫院和上級醫院都會有聯繫,也經常請大醫院的專家前來做手術。
還有一種辦法,有病不要到縣級醫院,直接去市級醫院辦理急診。因為在急診情況下沒法選擇醫院,只能就近。但是,這個急診是不能當時報銷的,要住院結束後帶著相關手續到縣級醫保處申請報銷。縣級醫保處審核沒有問題,會按相關規定給予報銷。但是,縣級醫院的市級醫院的報銷比例不同,可能報銷金額會略少一些。不過,這種方法有兩個首要條件,一是必須辦理急診;二是必須有相關的證明是就近就醫。急診這個很好辦,但就近就醫,就需要自己動腦子了,比如當時在市級的城市親戚家探親或者居住,或者在市級的城市打工等等,最好能辦理出在市級的暫住證明。只要有了這個證明,再加上辦理急診,到時候回縣級醫保處結算即可。
不過,這些政策是前幾年的。去年以來全國大部分地方實行了醫保聯網,可以異地直接結算,而對於就醫的地方保護政策也已經取消,只要在本省範圍內,患者可以自主選擇醫院,不需要辦理轉院。記得去年冬天我叔因摔斷股骨頭需要手術,年經比較大,風險也比較大,當時縣醫院的大夫和我們商量,可以請專家來做手術,這樣就是專家的費用不報;也可以轉院去地市級醫院手術,這樣報銷的比例低些,通算起來,請專家和去大醫院的費用差不多。我當時問,轉院好轉嗎?醫生告訴我,現在不需要轉院了,參加新農合者可以在省內隨意選擇醫院,只是報銷比例有所不同。不過,歲數大了,疾病太多,去大醫院一路顛簸,未必有什麼益處。所以我們選擇了由縣醫院聯繫請大醫院的專家來做,結果效果也非常好。
所以,目前來說,參加新農合的人不必再擔心轉院難的問題,有病如果不相信縣級醫院,可以直接到地市級醫院就診。如果個別地方沒有這樣的政策,就按我們面說的,一個是請專家,二一個是直接到大醫院辦理急診。
齊東晏子
本來不準備吧啦吧啦整幾句的,看了所有回答,根本不靠譜,根本沒知情的,大都憑想像主觀臆斷,根本原因沒整對的!
大都責怪醫生醫院,有說為了創收的,有說為了紅包的……這些根本就是瞎扯!其實農合醫改政策,有要求口號: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 但是這些都不是主要的,根本原因是農合資金不夠用不夠用不夠用,因為要壓縮費用,所以農合嚴管轉上級醫院的患者,轉上級醫院肯定花費高啊,最終報銷的錢還是在當地農合資金里扣!要保證就醫報銷資金夠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農合也是不好做!
農合的規定是:在當地可以治療的 ,不給予辦理轉院手續! 要求各醫院無條件執行!醫院為了杜絕人情轉院,要求沒在本院住院檢查治療過的,不允許醫生開轉診證明,甚至規定只允許科室主任開轉診證明!
但是,即使沒有轉診證明,也就是報銷比例少那麼10%而已!臨床上見過一個闌尾炎非要去省裡做手術的,不給開轉診就鬧,想說有這能力花這錢,還在乎少報銷10%嗎?農合資金是幫助真正有困難的就醫人群的,不是為了富足階層改善就醫條件的,不為過高要求買單是對的!
而且現在辦轉診沒那麼難,符合農合規定條件的醫生出證明,按流程轉院;不符合的也沒關係,直接去就診醫院農合辦非正常轉診,也可以辦轉診,比例稍低而已!
其實,管理嚴格才是真正對普通群眾有益的,動腦子想想,如果管理鬆懈,能鑽空子的大神多了去,普通人的權益誰保證?現在只要符合條件,按流程提供資料,根本不存在辦理不了,管理嚴格,執行嚴格是好事!現在辦理轉診流程對比以前要正規完善很多,可喜的看到在逐步完善,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實踐中逐步完善!
最後說說那些噴子鍵盤黨,不知道的別瞎胡BB,噴醫院噴醫生真的好麼?這些人要不就是無知;要不就是素質低劣;要不就是極度不守規矩的;要不就是人云亦云;要不就是憑想像發言……有內涵的噴制度,沒內涵的噴大頭兵,俗語說的好:想吃爛肉老打燒火的!
最後,希望大家理智對待問題,政策不會為了照顧某個人而傾斜,是為了適合大眾的,說白了,地球不是圍繞你轉的!
奇蹟人生62922792
農村合作醫療病人需要在市級醫院做手術,但是醫院不給轉院證明怎麼辦?
看病難看病貴對於農村人來說是一大難問題,針對題主說的病人需要在市級醫院去做手術,而不在縣城做,那麼報銷問題就涉及到了開證明的問題,這裡有著雙面性,我們可以具體分析下。
如今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看病確實是個問題,到底該不該去大醫院看病,這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農村大多數人首先看病會去小診所,一般的都是小病。比如小感冒咳嗽啥的,都會去小診所,稍微大點的,比如闌尾炎,或者胃上的一些小問題就會去縣級的醫院,一般這樣的病醫院都會要求住院治療。在農村存在這樣一個問題,就是不住院不予以報銷。
為何有的人看病就涉及到了要去市級大醫院看病呢,首先在農民心中會有這樣的心理,如果是小病去縣級醫院這沒有問題,不過有的人也會大病就去縣級醫院看病,主要是看病花銷小,但也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有的人寧願去大醫院看病也不去小醫院。一是大醫院比起小醫院畢竟醫術高明點,小醫院醫術比起大醫院還是存在差距的。
大醫院醫術高明,去小醫院害怕耽誤病情。
如今的人對看病也視情況而定了,如果大病絕不去小醫院,一般都會選擇去大醫院看病,害怕耽誤病情。不過,話說回來,一般的醫院都是會有一定的保障的。
我說個自己身邊的例子,以前一個兄弟媳婦懷孕了,一直在老家養胎,突然有天晚上看來是要生了,由於晚上了交通不是很發達,找車就能找半個多小時。當時去了縣醫院,去了後結果很不理想,大出血就趕緊往市級醫院走,還好保住了生命。
不開證明,是不起存在其他嫌疑。
我們可以想想,一個縣級的醫院一般病情還是可以解決,這些都是有個保障的。至於題主說的想轉市級醫院,首先這可能是由於病住要求轉院,這裡大多數是涉及到了轉院可以得到更高的補貼。
另外,醫院不予以轉院一方面是在目前可以治療病情的情況下控制的,醫療的補償金額也是有額度的,也會有一個控制範圍。
看完此,你有何感想呢,歡迎一起交流。
農村身邊事
農村合作醫療病人需要在市級醫院手術,如果遇到不給開轉院證明怎麼辦?
如果患者真的需要到市級醫院做手術,我想縣級醫院沒有不開轉院證明的理由。如果僅僅是為了醫院創收而強留下患者,萬一出現什麼問題,那麼醫院也擔不起這個責任。所以我認為就算為了減少麻煩和不必要的糾紛,縣級醫院也會開轉院證明的。
說一件我身邊發生的事情吧,親戚家一個孩子,晚上放學以後因突發急症去了縣醫院,值班醫生以最快的速度給孩子做了CT。然後當即跟家屬決定,說讓孩子轉院到市級醫院去治療。醫生說我們這裡的縣醫院也可以做這樣的手術,但是遠遠不如市級醫院的技術水平,在我們這裡治療怕耽誤了孩子。當天晚上直接就把孩子轉送到了市級醫院,根本就沒用家屬開口。這件事情說明,醫生也怕耽誤患者的治療,只要縣級醫院沒有這個把握,他們是不會阻攔患者去更高級別的醫院診治的。
題主只說病人需要到市級醫院做手術,可縣級醫院不給轉院證明,應該怎麼辦?題主在這裡沒有說明,為什麼縣級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我猜想可能是患者的病不需要到大醫院去做手術,只是患者家裡經濟條件比較好,想到條件好一些的醫院去做手術,這也可以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只有跟醫院協商,畢竟農村合作醫療都是在本地入的保險,報銷的金額也都是由本地醫療機構支付。再說也有相關規定,只要當地醫院的醫療設施和條件,能夠治療患者的病,是不支持轉院診治的。
如果患者一定要到市級醫院去做手術,只有兩個辦法。第一種辦法就是,患者家裡不在意報銷多少,可以擅自去市級醫院做手術。沒有地方醫院的轉院證明,報銷的比例數可能是比正常報銷要少20%。第二種辦法就是跟醫院協商,然後去當地的醫療機構和新農合醫保處諮詢一下,這種情況究竟應該怎麼辦。
其實我覺得,平心而論,沒有哪個醫生不希望自己的病人趕快好起來,就像當老師的一樣,為人師表,都希望自己的學生將來有一個好的前途。沒有任何一個老師,希望自己的學生將來發展的不好。同樣,所有的醫生,都願意自己的病人快點好起來。對於醫生來說,挽救病人的生命,才是自己工作最大的意義。
靈子
開具轉院證明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貫徹分級治療制度,也就是解決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現在大醫院醫生、病人扎堆,忙的不可開膠,而小醫院門可羅雀。因此國家規定,一般的病首選當地醫院,如果該醫院醫療技術或儀器設備不能滿足於治療某病,可開具轉院證明前往上級醫院進一步診治,這樣報銷比例與當地醫院報銷比例一致。如未經當地醫院直接診治,直接前往上級醫院治療,會降低報銷比例。另外,當地醫院的醫生不能未經診治擅自開具轉院證明。
清風翔笛
必須要給啊,不給證明可以投訴啊,難道你們縣醫院是法外之地?
說說我的經歷:兒子得病了在我們縣中醫院門診做了個尿檢和血檢,大夫說血液異常建議馬上到市醫院或省醫院進行去治療,我說選住這裡不行嗎?他說不行趕快前行不要耽誤時間。當時也不知道得開轉院證明才能在上級醫院治療了合管才給報。結果在市醫院一下是終未期腎衰,當時就搶救治療了幾天,人家住院處才告訴我得要轉院證明才能按合療辦理,結果我到我們縣中醫院去開說了情況他們死活不給開(中醫院沒有治療條件),說我們沒有在他們那裡住院。反正最後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開到了證明。請大家說說這個事的對錯因由。
老老實實16
說一下我親身經歷的事。我母親患血液疾病,在縣級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出來了,通過認識的醫生朋友,找了幾個科主任,都無法治療。後來到省級醫院血液科治療。縣級醫院給開了轉院證明,需要經過市中心醫院,再轉到省級醫院。結果市級醫院血液科的主任不給辦轉院手續。後來通過找親戚,親戚找同學,這個同學找到科主任,給了紅包,才給開了轉院證明。在省級醫院出院結賬時,告訴我70週歲以上老人,不用開轉院證明😓😓😓 ,💢💢💢。醫療體系之外的人,不經歷這樣的事,哪能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個別醫生,真怕浪費了手中的權力呀。他們心裡只有利益,根本不管病人的焦慮欲絕望。
高山流水912241
說一下我生病住院的經歷:2010年下半年,在廣告的作用下來到常德第四醫院進行微創取石,他們請的長沙的手術醫生,但結果也很不理想,麻藥不到位,中途脹疼痛。出院時檢查腎內還有許多小結石。2015年下半年,腎結石病再次發生,出現了結石堵輸尿管的情況,到津市醫院住院治療,入院後高燒不退,高燒超過了40度,蓋二床棉被都冷,多次休克,屎尿失禁,醫生說已形成膿毒血癥,反覆打退燒針,出一身汗,人清醒後,過二個鐘頭又開始發燒,打擺子,在這情況下,醫生還把我推到手術檯上,進行引流手術,其結果是燒不退,引流管血流不止,險些死了,自己清醒時首先想到的是轉院,醫生不肯,說拿得下來,親人喊來常德市人民醫院的救護車才強性拖走,到常德後檢查時胸腔嚴重積液,經過醫生會診,治療,才轉危為安。所以,醫生治病,是要憑良心的,為了單位收益,誤診或耽誤治療而害死不應死的病人,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