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獅集團被曝行賄原北京網信辦官員

中國網財經4月10日訊 今日,中國網財經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原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陳華,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處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60萬元。在受賄罪中一審判決認定,陳華利用職務便利,為天獅集團有限公司等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具體事實為,陳華於2004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科員、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為天獅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陳華於2006年至2013年間收受李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87.91萬元。

天狮集团被曝行贿原北京网信办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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