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跨市交余款 替父除赖名

法制日报(林州)4月10日(凤凤 李静)近日,林州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儿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并安排其朋友特意从鹤壁赶来,当天将剩余案件款足额给付。

在这起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管某、蒋某的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林州法院先后向三名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94600元及相应利息。可三名被执行人在偿还王某41214元后便不再偿还了,且多次催要无果。在执行过程中,林州法院先后冻结三名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共17000余元。即便三名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可是仍旧没有要还款的打算。

4月4日,被执行人刘某儿子得知此情况后,主动联系办案法官,要求替父履行义务。因其在外不能及时回来,特安排朋友专程从鹤壁赶到林州,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一同前往银行将剩余案件款全部转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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