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证人证实张扣扣没有精神疾病!辩护人:同学邻居有何能力证明?

东方网·纵相新闻

4月11日上午,陕西高院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东方网·纵相新闻现场直播,带您直击庭审。

关于张扣扣是否有精神疾病的问题,法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16名证人证实张扣扣没有精神疾病!辩护人:同学邻居有何能力证明?


检方称张扣扣自称没有精神病 张扣扣回应:公安套我话

“我是听到一个女的再喊:精神病杀人了!”在检方公布的这份供述中,张扣扣表示,在作案时他戴着帽子、口罩,“他们一时惊慌失措,在这种极度慌张的情况下,有人会喊精神病杀人了这句话。”

同时,张扣扣供述称,“如果我不伪装自己,他们就会喊张扣扣杀人了,而不是精神病杀人了。因为他们知道我为啥杀人,也知道我没有精神病。”

对于这一系列证据,张扣扣当庭表示,“公安套我话,说是跟我闲聊,说是不记在笔录上,现在成笔录了。”

16名证人证实张扣扣没有精神疾病

检察员当庭表示,因辩护人对本组16名证人关于张扣扣精神状态的证言有异议。检察员重点对16名证人关于张扣扣精神状态证言进行节选。

检察员指出,从16名证人的证言中证实,张扣扣平时身体,精神状况正常,且无家族精神病史。此外,张扣扣在外务工期间身体、精神状况均正常。

医生:张扣扣精神状态正常

“心电图上显示的V1\V2导联呈RSR(QR)右室传导延迟,以及壁心外膜下心肌损伤的可能性(可能是急性心肌梗塞),是心电图仪器分析的结果,分析结果不是很准确,要以医生分析确认为准。”检方公布的证据中,南郑区医院心电图检查医生如实表述。

“2018年2月17日下午,公安民警带着张扣扣到医院进行入所体检,经检查基本上都是正常的。”入所体检医生吉某的证言指出,张扣扣的右手食指、中指有创口,进行了包扎处理,其他位置没有发现外伤。

“心电图图谱基本是正常的,当时我给张扣扣做检查时,张扣扣的身体、精神状态都是正常的。”吉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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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同学邻居,有什么能力证明张扣扣的精神状态?

“我认为这些人的判断,包括其家人的判断不准确。”辩护人殷清利指出,“张扣扣常年在外打工,与本案显示的心电图客观证据矛盾,应该从客观出发,对张扣扣做相应鉴定,确定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殷清利同时指出,这些证据均是作案前和作案后,特别是入伍体检,距离案发时间很长,不具备参考意义。检察员出示的证据与需要证实的张扣扣作案时是否存在精神障碍,关联性不大。

辩护人邓学平认为,张扣扣作案时有无精神障碍,证据的效力不是数量决定的。张扣扣的亲属、同学、邻居,他们有什么能力证明张扣扣的精神状态?

其次,张扣扣没有精神病史,并不代表张扣扣本人没有精神病。没有去检查并不代表就没有。其三,遗传不是精神障碍唯一的致病因素。

其四,入伍体检并没有精神检查,无法推断张扣扣精神正常

其五,诉讼法明确规定,推断、猜测性言论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因此以上证据属于猜测性,不应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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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员:证据合法,没有必要做鉴定

对此,检方表示证人证言包括张扣扣父母、亲属及村民等,这些证言证明是客观的。入伍体检反映的是入伍时的客观情况。这些证据形式合法,内容真实。

关于作案时的情况,检方认为,根据张扣扣多次供述,其作案前精心预谋、观察位置、制作燃烧瓶、撕掉手枪装饰条,作案选择被害人无防备时实施,在烧车时能理智提醒张良某,作案后不带手机,反侦察意识强。结合本案证据,检方认为张扣扣身体健康,心理正常,没有必要做鉴定。

审判长:检方证据合议庭予以确认

在合议庭交流后,审判长表示,对检察员出示的证据,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大家站在各自立场,认为证明的问题不一样。经合议庭评议,作为证人证言证明的当时现状,从证据的三性来看,对上述证据,合议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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