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中国警察队伍严打期间,拐卖人口面临什么刑罚?


1983年,中国警察队伍严打期间,拐卖人口面临什么刑罚?


1983年,我国警察队伍开始了第一次严打。严打的全称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俗称为严打。在严打期间,警察队伍针对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都加大了打击力度。例如强奸罪和流氓罪,很多都被判处死刑。其实还有一种罪行让人深恶痛绝,那就是拐卖人口犯罪。那么,在1983年的严打期间,拐卖人口会面临什么刑罚呢?


1983年,中国警察队伍严打期间,拐卖人口面临什么刑罚?


一、历朝历代对拐卖人口的打击力度都非常大

认真的说,拐卖人口犯罪是一个影响非常恶劣的犯罪活动。犯罪分子为了利益拐卖人口,失去人口的家庭则会先后长期的痛苦之中。其实,拐卖人口犯罪并不是新型犯罪。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拐卖人口的性能。男性青壮年、年轻的女性和幼童都是被拐卖的对象,在古代社会,人口就是生产力。因此,从秦朝到清朝,历朝历代的政权对拐卖人口的打击力度都非常大。由于是秦汉时期,由于皇族成员也是拐卖人口的受害者,朝廷对人贩子处罚非常重,基本上都是九死一生的概率。在近现代历史上,拐卖人口犯罪的趋势虽然进一步下降,当时并没有结束。在老舍先生的作品《茶馆》中,刘麻子就是专门吃拐卖人口这碗饭的,最后被当做逃兵斩首。在建国初期,拐卖人口的情况大大降低,五六十年代的治安情况非常好。


1983年,中国警察队伍严打期间,拐卖人口面临什么刑罚?


但是大大降低,并不意味着没有。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当时,一些家中没有男孩的家庭,希望收养一个男孩。没有市场就没有买卖,人口拐卖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有一定的市场。在7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了著名的改革开放,经济开始迅速增长。其中,有一部分人快速致富。在这些富裕户中,就存在买卖人口的需要。一位陕西省的老警察回忆,在70年代末期,陕西省境内妇女和儿童走失的案件明显增多,尤其是陕西南部地区。四川省的情况也差不多,有一个地级市前后走失了20多名妇女和儿童,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全国其他省份陆续发生了类似的情况,出现了妇女和儿童失踪的问题。由此可见,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拐卖人口的犯罪活动也开始抬头。从70年代末期,我国社会治安面临挑战,拐卖人口犯罪仅仅是其中之一。


1983年,中国警察队伍严打期间,拐卖人口面临什么刑罚?


二、严打期间,对拐卖人口犯罪加大力度

1981年,我国总计发生了治安和刑事案件89万多件,比1979年的数字增加了30多万件。当时,年轻的女性在晚上不敢上街,白天也不敢走过于偏僻的路段。一些流氓团伙非常猖獗,在偏僻路段,甚至挑衅路过的警察和部队官兵。鉴于日趋恶化的社会治安,为了保证群众安居乐业,1983年,我国警察队伍开始了第一次严打行动。由于人口走失案件增多,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是严打初期的重头戏。根据警察队伍的回忆,在严打期间,按照从重从严的原则,对于拐卖人口的罪犯,在量刑上都比较中。团伙中的从犯基本上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主犯和首犯基本上被判处死刑。当时,刑罚的审核速度比较快,有可能判决几天以后就会执行枪决。80年代还经常出现公审大会,那些重刑犯被审判以后,立刻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83年,中国警察队伍严打期间,拐卖人口面临什么刑罚?


在拐卖人口犯罪中,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年轻女孩和幼童。在一部纪实性纪录片中,一名年轻的女孩被人贩子强奸以后,又卖给了其他人。女孩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跑到公安局痛哭,恳求警察“找回自己的女儿。”最后案件被成功破获,拐卖人口的罪犯被判处死刑,但已经给女孩造成了一辈子的阴影,女孩的精神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在1983年的严打期间,拐卖人口的主犯们,基本上都是死刑,从犯最少也是10年以上。按照老警察的回忆,虽然现在看来可能量刑过重,但当时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社会治安情况迅速好转。按照老警察的原话“那以后很长时间,拐卖人口犯罪罕有发生。”在第一次严打行动中,拐卖人口犯罪是主要打击对象。到了2001年的第三次严打行动中,拐卖人口犯罪再次成为打击重点。由此可见,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是一项需要久抓不懈的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