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在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上传了一组《征地告知书》
涉及到5个乡镇7个村庄
详情如下
井儿沟乡周伸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顺风加油站,南至周伸地村地,西至周伸地村地,北至周伸地村地,面积约0.247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6.28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要家庄乡要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阳原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期,南至要家庄村地,西至易衡学校,北至要家庄村地,面积约1.060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8.4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要家庄乡南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109国道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道路,南至109国道,西至南洼村空地,北至南洼村空地,面积约0.515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46.200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三马坊乡三马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道路,南至住宅,西至三马坊村地,北至沙沟,面积约0.164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6.28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西城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西南的土地二块。
地块一,四至为:东至南关村地,南至南关村地,西至阳原县第五实验小学一期用地,北至阳原县第五实验小学一期用地,面积约1.716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四至为:东至西苑南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小路,北至已批建设用地,面积约0.201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46.200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西城镇城内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西南的土地二块。
地块一,四至为:东至文轩小区,南至已批建设用地,西至道路,北至顺圣西街,面积约0.019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四至为:东至文轩小区,南至已批建设用地,西至道路,北至已批建设用地,面积约0.185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46.200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东井集镇东井集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阳原县二0一九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鑫发加气站,南至拣花堡村地,西至拣花堡村地,北至拣花堡村地,面积约0.405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张家口市阳原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95.650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3/。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
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
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
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听证
快把这个消息转发出去
让这几个乡镇的居民们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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