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獲刑11年!信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黑案宣判

2019年4月3日下午,由信宜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劉某華等17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一案,在信宜市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劉某華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執行刑期11年;

被告人陳某東、劉某鋒、許某星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執行刑期8年、6年、5年6個月;

其餘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

主犯獲刑11年!信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黑案宣判

近年來,被告人劉某華為了稱霸一方,夥同被告人劉某鋒開設公司,以此公司為依託網羅了一批社會閒雜人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以及糾集他人對競爭對手進行恐嚇、打砸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對劉某華等人涉黑組織的懲處,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維護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彰顯法治精神,落實了黨中央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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