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一爸爸把女兒忘在車裡8小時,導致孩子死亡,卻責怪幼兒園沒有提醒他,你怎麼看?

姜丁粽子


益陽一爸爸把女兒忘在車裡8小時 導致孩子死亡,卻責怪幼兒園沒有提醒他,你怎麼看?

四歲的琪琪(化名)在益陽赫山區萬源教育全豐小區幼兒園讀小班,4月8日,琪琪由爸爸駕車送上幼兒園,可是粗心的爸爸在中途接了個電話,就鎖上了門離開了,竟將孩子忘在車內。下午五點,在車內被困了近十個小時,琪琪才被家長在車內再次找到。遺憾的是,琪琪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家長認為自己沒有向幼兒園請假,而老師也沒有打電話提醒孩子。而幼兒園出於人道給了3.2萬元的撫卹金。



記得頭條辦過一個話題活動,叫“讓兒童遠離傷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他們對孩子的意義不言而喻。而因為成人的粗心大意,讓兒童遭遇傷害,甚至像這樣付出孩子生命的代價,真的很讓人痛心。我承認這位父親的喪女之痛,你真的有那麼忙嗎?一個活生生的孩子,有沒有送到幼兒園難道你不知道嗎?

對這樣的人,我只能說沒有責任心,同時也是一位沒有安全意識的父親。面對出事後,他怪罪幼兒園老師沒有提醒他就可見一斑。

幼兒園工作,是一項特別有愛,並且細緻的工作。記得我實習時是位有20年教齡的姐姐帶的我,她說我們做幼教工作的,就是一份有愛的工作,家長把孩子送到我們這來,就是信任我們,所以孩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也是我們需要做的。每天點完名,除了有家長提前告訴請假的,這位姐姐都會挨個給家長打電話詢問原因。


其實現在怪誰都沒有意義了,每每想到琪琪所經歷的掙扎就心痛不已,只希望這樣的事情能少點,再少點 。請我們每個成人,無論你是爸爸媽媽,還是幼兒園老師,或者是與孩子相關的從業人員,讓我們都能有一份小心和謹慎,為孩子的成長築起一道安全的防線。

銀花育兒,多網絡平臺原創作者,高級育嬰師,關注母嬰健康和1-10歲孩子的成長!同時也是兩孩媽媽,育兒路上我們在一起!感謝您的閱讀和關注!

銀花育兒


清明小長假過後第一天,四歲的琪琪一大早就鑽進了爸爸的車裡,由爸爸駕車送上幼兒園。可是粗心的爸爸並沒有把孩子送到幼兒園,途中接了個電話,思路被打亂,忘記了送孩子這件事情,直接把車開到了修理廠,一直到媽媽晚上打電話才想起來。在下午五點琪琪才被家長在車內找到,遺憾的是,琪琪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


本是家長疏忽導致,結果卻將矛頭指向幼兒園!他們的理由是:一個班上三個老師,就管十來個幼兒,少了一個幼兒老師竟然不知道?!幼兒沒來上課,幼兒園為什麼沒有過問家長?

一個人送一個孩子,孩子丟在車內近十個小時,近十個小時做爸爸的都沒想起自己的寶貝女兒還在車內。

母親和父親一起共同生活,應該瞭解父親的做事方式,近十個小時沒有關心詢問下女兒是否已經交到老師手中。

幼兒園的制度要求是接送人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手中才能離開,也有的幼兒園是要求家長目送孩子進園。

幼兒園沒有中小學嚴格的出勤制度,很難保證滿勤,孩子缺課是常有的事。

這位爸爸呢?接個電話,車沒下,孩子沒送,也沒見到老師,竟然近十個小時腦中突然閃過這些畫面,工作忙碌到如此地步了嗎?至少中午吃飯的時候也會有片刻時間突然想起孩子還在車內啊!


可憐的孩子,悲傷的父母,也許你們是不願意面對孩子的生命因為自己而消失;也許你們只是為了減輕自己內心的內疚;也許你們只是無法面對自己的罪惡。

你們失去了寶貝女兒,陌生人會心痛,老師們會難過,但都抵不過你們的悲傷。悲傷不是不講理的理由,你們這種推卸責任的方式只會讓自己的良心更加難安。

悲劇已經發生,就讓你們的女兒安靜離去吧?


媽咪老師


當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想必很多人的心情都是沉痛和惋惜的。這樣一個幼小脆弱的生命,就這樣因為家長的粗心大意而失去了。其實我們國家近年來類似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多個地區都曾出現過因為家長的原因導致孩子被鎖車內,有的孩子幸運一點被人發現,有的孩子也和這位年僅4歲的琪琪一樣被上帝帶走了珍貴的生命。

這種情況在美國法律中屬於犯法行為,嚴重的可能會導致父母面臨監禁。雖然在我國並沒有相關規定,但是這件事情毫無疑問家長有著莫大的責任。家長能粗心到什麼地步,居然會把一個活生生的孩子忘掉。而且這位家長居然反倒責怪起校方來,想推卸掉自己的責任。這件事情讓廣大網友都為之氣憤。

這件事其實本身幼兒園並沒有什麼責任,雖然幼兒園沒有和家長確定孩子是否上課,但是按照法律來講的話,幼兒園只是在孩子在園內期間才對孩子有監管,保護的。這件事情本身和幼兒園並沒有任何關係。雖然幼兒園最後3.2萬元。但我想這更多的可能是出於同情的的角度吧。這位父親能夠理直氣壯的追究幼兒園的責任,真的是讓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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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個人認為,家長要反思。

我們不講那麼多大道理,因題主問題的重點,個人感覺是放在幼兒園未盡到義務,未提醒家長孩子是否來園。

這本是一個很奇怪的,強盜式的邏輯關係。就跟你殺了人,卻怪父母,你沒告訴我不許殺人。

幼兒園是什麼地方?是孩子學前教育的地方,是很多父母認為幼兒園只是有老師看著,孩子放養的地方。很多孩子說不去就不去,也不與老師打招呼。

那這種事幼兒園有沒責任,個人認為有。學校一定是有規定,對未來的孩子進行跟進考勤。老師未盡職,但更多的是老師對學校的孩子負責,而非對家裡的孩子盡責。

家長在發生這種事,真應反思,而不是找背鍋。學校加強管理,對未盡事宜進行彌補。具體的,法律自會給出公正合理的說法。


糖包子or糖三角


看到這則消息時,我最大的感受就是:

為這個可愛的小寶貝感到惋惜!

為這位粗心的爸爸感到悲哀!

悲劇既已發生,便無可挽回!痛定思痛,我相信:此時的這位父親,被懊悔之心折磨得想死的心都有!

因為正是爸爸的粗心,扼殺了寶寶的生命!爸爸對這個悲劇負有絕對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萬分悲痛中的爸爸這時候想到把責任推給幼兒園,責怪幼兒園老師沒提醒他,這種心理不奇怪,可以理解!將心比心,大家也不必過份遣責。

那麼,幼兒園究竟有沒有責任呢?

“三味”的看法是:

寶寶畢竟是幼兒園的學生,因此,這個悲劇與該幼兒園有聯繫。但“聯繫”不等於責任!

辨讓唯物主義哲學中有一條原理:萬物都是相互聯繫的。也就是說,任何兩個事物,只要我們善於去尋找,都是可以找到它們的內在聯繫的。

在此悲劇相關的媒體報道中的評論區,很多網友在談及責任時留言說:

太陽有責任;天氣有責任;天氣預報有責任;打電話的人有責任;城管有責任;路人有責任;汽車製造商有責任;……

這就是"萬物相關"原理!

但從法律意義上講,這些“聯繫"當然不成其為“責任"!兩者本質區別在於“是否存在過錯"。

那麼,幼兒園對寶寶之死有沒有過錯呢?

我認為應該不存在過錯。因為根據相關法律,學校或老師僅對在校學生的安全負有監管責任,校外安全由監護人負責。

學校對此悲劇的發生也是十分痛心的!給予寶寶父母一些道義的安慰可另當別論。

但願社會能公平正義地保護學校和老師的權益!

申明:以上僅代表本人個人看法。


三味聊教育


即使幼兒園打了電話,一樣可能接電話去了再次遺忘,另外倘若幼兒園打電話給他,恰好出了交通事故,他照樣要幼兒園賠的,關鍵是這個父親有謀害小女孩的痕跡,因為孩子死了,一點傷悲都沒有


妹砣86118307


對小孩的死,肯定是家長負全責,原因是家長的監護人,沒有盡到義務,在沒有其他人過錯導致這個結果,己涉嫌過失殺人。而且這確實讓人不可理解,所謂事出奇怪必有妖,起碼這事確實值得懷疑,應進司法調查,是否為故意殺人。家長追責有轉移注意力的嫌疑。再說幼兒園,雖然說做得有不當,但因沒有法定義務,用假如來說事,那可假如的太多了。


歸依我佛366


可能是女兒多了,不想要,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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