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犯人到边关,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来回几千里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防务深观察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那是肯定的,谁摊上这差事谁倒霉。

古代发配犯人,即便是邻省发配也要走很久。当年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火车,几乎全部靠双脚步行。

遇到有钱的犯人,也许还可以自己出资雇一个马车或者帆船之类。

但有钱人犯罪的毕竟是极少数,而且只要提前打点通常不会判得很重,所以基本犯人都是穷人。

于是,绝大部分流放都是要靠步行的。

如果是被流放到边疆,那么不但犯人苦不堪言,衙役也要惨透了。

自然,衙役干这行,每天是有补贴的,至少不愁食宿,还有少许奖金。

但古代旅行非常艰苦,爬山涉水,又没有今天这种到处都是的旅店、饭店,往往还要借宿甚至露宿。

即便有旅店、酒店,通常旅店也是条件恶劣,居住很不卫生。饭店的饮食卫生也很难保证,很容易得病,更别说风餐露宿的。

所以,这个差事是很差的。

那么,衙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敲诈犯人。

而犯人只要不是赤贫,一般都会想方设法打点差役。

比如宋江被发配江州,上来就打点了差役,宋江这一路几乎相当于旅行。

武松发配孟州,当地的大户也出钱打点了差役,所以差役对武松还是比较客气的。

武松第二次发配时,施恩也出面打点差役。施恩先是请两个公人持久,然后又给了10多两银子。在当年,十多两银子并不是小数目。

吴用请阮氏三雄大鱼大肉又是好酒吃了一顿,也用不了1两银子。

所以,通常这一路,差役除了政府的补贴以外,还可以通过受贿赚上一笔。

比如水浒里面这么写:这两个公人也交还了宋江包裹行李,千酬万谢, 相辞了入城来。两个自说道:“我们虽是吃了惊恐,却赚得许多银两。”自到州衙 府里伺候,讨了回文,两个取路往济州去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钱的事情自然是有人做的。

况且,流放发配是国家制度,差役作为狱警也只能服从。

真正倒霉的差役,是遇到赤贫的犯人,比如像被陷害的卢俊义那样,身无分文。

原则上,卢俊义作为犯人,一路的吃饭的钱(住店不需要钱)也是国家拨给的,但基本都被差役贪污了。所以差役见卢俊义没钱,不但虐待,连饭也不给吃: 董超、薛霸收了银子,相别归家,收拾包裹,连夜起身。卢俊义道:“小人今 日受刑,杖疮疼痛,容在明日上路。”薛霸骂道:“你便闭了鸟嘴!老爷自晦气, 撞着你这穷神!沙门岛往回六千里有余,费多少盘缠,你又没一文,教我们如何布 摆!”卢俊义忍气吞声,只得走动。行出东门,董超、薛霸把衣包雨伞,都挂在卢员外枷头上。 卢员外一生财主,今做了囚人,无计奈何。

做得饭熟, 两个都盛去了,卢俊义并不敢讨吃。两个自吃了一回,剩下些残汤冷饭,与卢俊义 吃了。薛霸又不住声骂了一回。吃了晚饭,又叫卢俊义去烧脚汤。等得汤滚,卢俊 义方敢去房里坐地。


萨沙


很明显呀,答案一定的非常辛苦劳累的。记得高中毕业时看到过黑龙江作家阿城写的一篇清代驿站兵的故事,大体内容是一个满洲驿站兵小伙子某甲与一众清军从卜奎(齐齐哈尔)押送一批军用物资到漠河金矿。由于是冬天行走路线康熙朝时设立的古驿站,由牛拉着装载物资的雪爬犁,快到墨尔根时保镖的清兵一个一个病倒,由于没有医护兵和周围四周不是大荒草甸子就是原始森林。倒下的清兵就任由他自生自灭,这时候狼群出现了,它们上前就将倒地的人活活撕扯分食了……!就这样,队伍中不多久又有一个人倒下,狼群就再一次扑上来分食病倒的活人。

前行的队伍分成两拔,打头里的是押镖的清兵相隔五十米左右距离的是黑压压的狼群,始终保持着这五十米的距离……!

一千多里的押送路程终于结束了,快到漠河金矿时狼群散了,这一队清兵有三分之一的人永远的躺在了押镖的路上了。

满洲小伙某甲胜利完成任务,去见他漂亮的俄罗斯女友了。

从书中可以看出清代关外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的严苛限制,军队成建制远程押镖都是生死之行更何况更早朝代押送发配边疆的单个人犯呢。山高路远,到无人烟的地区没有旅店饭店,下雨刮风换谁都非常遭罪,而且还有生命危险。

以前看到宋朝警察对犯人押送沙门岛的记述,有些押送警察为了省事半途就将人犯弄死,或者眼看就到沙门岛了在船上就将犯人按在海水中淹死,所以有宋一代犯法的人最怕去沙门岛,到了那里就是到了森罗殿了。

另外,还有清代的宁古塔,所有发配宁古塔的人听了这几个字都谈虎色变。


陌上知味


衙役肯定是要同行押送的,没人监督犯人,那逃了谁去管,毕竟古代很多荒无人烟的地方,逃走不被抓的情况还是有的。

衙役在古代就是相当于现在很多部门里面的临时工,他们比吏员还低,处于最底层。

一般来说,他们工资也是最低的。清朝衙役一天也就大概几文钱,只能管饱一天的饭钱,工资来说,基本都没啥钱挣,一年大概也就几两银子。


衙役一般都是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才会去任职的,因为他们自己也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而且他们还能通过这个职位来敛财。衙役虽然工资低,但是可以通过犯人家属来求财。

被流放的犯人可以说是衙役最主要的敛财手段。押解流放的犯人是非常辛苦的,几千里的路途在古代来说是非常远的,一般如果比较近的话走路过去,如果被流放到偏远地区有钱人就可以出钱请马车,让自己的家人过得更好一点。一般他们也会打点好同行的衙役,例如《水浒传》中就有很多衙役押解的内容。诸如宋江等等,被流放过程中都是有人打点好了的。

衙役如果碰上好人家,那自然不说,生活还是过得挺滋润的。一旦遇到那种家徒四壁的犯人,那就惨了。沿途全靠走,这少说也有几百里路,多则达上千里。脚都被磨出了泡,还不能发牢骚不干。


这沿途一路,碰上刮风下雨,又没啥现在所谓的旅馆这种的。大多都是借宿在百姓家或者寺庙之类的,这要是碰上了荒无人烟的地方。只能靠大树遮风躲雨,晚上也一样的。

但是古代流放是除了死刑以外最重的罪行。这种刑法但是好处却是非常大的。一来这些犯人都是免费劳动力,为国家开地造产。

二来这些人远离人口聚集地,能够降低犯罪率。而且大都被流放的都是一路子人,你说谁都不是好惹的。

三来这些人在国家偏远地区能够给国家戍守边疆,对于国家的安全来说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而对于这种国家重要刑法的掌控,当然是不存在出现诸如《水浒传》中所描写的那样。随便派两个衙役就上路的情况。地方官进行判罪以后,要向上通报,在发配之前都需要将先行和目的地及中途所经州府的衙门行文沟通,安排好犯人的去向、所经路途和行程时间等等。而在发配形式上,衙役有跟到底,也有只跟一部分路途的。

跟到底的称为长差,多是一些如杀人犯政治犯,重大杀人案之类的重要犯人,一般是少数衙役带着一两人上路,保证交割的准确清楚,以防出现意外。

另一类叫做短解,就是押解一大批犯人,由所经州府等地方治所派兵逐站排解,相对成本较低,用于统一押送一大批罪行较轻的犯人。这两种方式成为古代押解犯人最主要的两种形式。


藤树先生


徒流刑很早就有,就是一种发配到边远之地的刑罚,即流放。流放的出现实际上是一种刑罚的进步,慢慢的将本该执行死刑的罪犯转为流刑,延长了罪犯的生命长度,至于罪犯能活多久端看造化了。后来还出现了一种类似于流刑的充军,比流刑要重一些,但仍旧是被免了死刑的罪犯,被押送到边关服役,一般就是从军。

流放也好,充军也好,一般选择的地点都是比较偏远的或者孤立的岛屿,比如西北荒漠之地、岭南烟瘴之地、西南蛮荒之地、东北苦寒之地等等,比如著名的有宁古塔、沙门岛和岭南。

唐代著名的几个流放地有以下几个:唐中宗等所在的房州(今湖北省),唐高宗李治的长子李忠、长孙无忌等所在的黔州(今重庆)、章怀太子所在的巴州(今四川地区)以及李恪之子和长孙无忌之子等所在的岭南。

宋朝时期有个著名的沙门岛,即现在的烟台长岛,是一个孤立的岛屿。到了清朝,最著名的流放地莫过于宁古塔了。

这些地方除了岛屿可能离得近点,其他的流放地多在偏远的蛮荒之地。路途遥远,流放之路非常艰辛,很多人可能就会死在去的途中。

当犯人被定刑为流放或者充军的时候,就会在合适的时间被差役押着上路。流放必须要有差役陪同。他们要把犯人安全的送到流放地,然后与当地的官府交接,再回到自己的府衙。这期间短则月余,长则数月,甚至一两年,是非常辛苦的。不像现在坐汽车、火车、动车后者飞机等很容易到达。那时候就是徒流刑,徒步走着去。

现在的人可能觉得徒步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但是在古代却不一样,古代的交通并不好,很多地方都是人烟罕至,更不用提蛮荒之地,路是很难走的,不比现在的条条大道。很多时候都是经过大山,穿过草地的长途跋涉。

这样的工作事非常辛苦的,毕竟来回需要的时间很长。又一直在路上,也不可能吃得好,住的也不可能舒服。更重要的是,因为去的地方太远,很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所以差役的身体要好是必须的条件,要不很可能水土不服,或者被冻死,或者在烟瘴之地中了毒等等。

但是这样的长途出差还是有补贴的,算是公费吃住,虽然条件不会很好,但到底还是能满足基本的需求的。而且,犯人的家属也会贿赂差役一部分的财物,让他们能在路上对犯人多一些关照,安全送达。如果碰到那种穷得揭不开锅的犯人,差役也只能自认倒霉,这样的话,他们的押送之路就比较辛苦,赚不到几个钱,心里一烦躁就虐待犯人也说不定。不过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流刑的话一般很多都是针对朝廷官员的,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家底。

但是也有个限度,如果在路上接受了犯人很多贿赂的话,很可能会对犯人放松警惕,出现犯人逃跑的情况,这样就倒大霉了。

实际上这些差役也算不上官府的正规编制,而更多的像是临时工。穷苦之人、混混或者有前科的人都可能成为这种差役,他们比较大胆,并且会点拳脚,在押送的路上既能防止犯人逃跑,还能保护犯人的安全,万一遇到不长眼的劫匪,也好挡一挡。总之,这就是一个辛苦活,但至少还是能赚到一笔钱的,碰上财大气粗的还能赚不少,这比正正经经干活赚的要多。时间长了,押送犯人就不会觉得那么辛苦了。


萧晓四姑娘


古代被定罪的犯人若是被发配到边疆或者其它任何地方,衙役都是需要押送他们前去的。自古至今应该都是如此。

我们说个早一点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等人领导的,他们就是在被人押往边界修理长城的时候,不得已起来反抗的。

那时候很不凑巧的是,天降大雨,他们来不及赶路了。

所以,耽误了行程,导致了即使他们去到那里,也有可能会因为误了期限,而被处死的下场,这就是他们不得不反抗的原因。

既然反抗也是死,不反抗也是死。反抗的话, 反倒是还有可能逃过一劫。

索性他们就选择把押送他们的衙役(当时不叫衙役,就是类似于后来衙役的职位)给杀死,然后彻底的反抗了。

没想到他们竟然是一呼百应,天下人都起来反秦了。

刘邦和项羽也加入到了反秦的阵营,最后就是他们两个把大秦王朝给推翻的。

可见,一个小事件,也是可以颠覆一个政权的。

再就是宋朝的时候,林冲不也是得罪了高衙内,犯了罪被押送到边关吗?

那时候陪同他去的有好几个衙役,不过他们都是比较辛苦的,毕竟几百里地甚至几千里地,都是靠双腿徒步前行的。

说实话衙役这份工作,不但吃力不讨好,而且风险还很大。若是一不小心,很可能是会把性命都给丢掉的。

林冲正是在被衙役押送的路上,被鲁智深给救走的。你看这份差事是不是很苦逼。一旦遇到像鲁智深这样的劫狱高手,他们十有八九是会被杀死的。

但是,你也不要小瞧衙役这份工作,在古代还是有很多人,争破头都想去当的,毕竟蚂蚁在小都是肉,他们也是吃国家俸禄,那国家工资的。虽说属于是最底层的公务员工作,但是,这份工作旱涝保收,还是比当农民强的。

不过最底层的工作,一般都是很辛苦的。衙役只是众多工作中的一种而已。

大家也不要小看了衙役,他们也是可能捞到好处的。比如说犯人的家人,在衙役押送他们出发之前,为了让他们照顾好押送的犯人,就会额外送给他们一点银子,这些银子就算是落到了他们的腰包里。

这样看了,衙役有的时候,也是一份肥差了。所以说很多工作都是相对的,有利就有弊,也正是所谓的存在即合理。


史学达人


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受罪是肯定要受罪的,谁让他们吃的就是这碗饭呢?

千山万水基本上只能腿儿着去,而且道路桥梁什么的也不发达,犯人被发配的稍远点,那跋山涉水就肯定少不了。


但是受罪的同时也是一个捞钱的机会。衙役关键在这个“役”字上,简单的说他们就是给衙门服徭役的人,平时领着微薄的薪资,受着官府和老百姓的气,两头不是人。

但是一但让他们负责押送一个犯人发配什么地方,这帮人的机会就来了。

首先衙门为了能让衙役干这活,肯定是有补贴的。但是这仅仅是芝麻,西瓜还在犯人身上,一般家里有俩钱的犯人,那绝对会贿赂衙役,这样虽然一路上苦点,但是起码能不受气,有吃有穿那是绝对有保证了。而衙役们虽然跑了一躺苦差,但是一躺下来得的钱可能比他们几年的工资都多,基本上都是乐乐呵呵上路了。

但是如果衙役押的是一个穷犯人,那就真是倒了血霉了。


不过衙役倒霉,犯人更不好受,一路上犯人就是衙役们的出气筒加奴隶,烧洗脚水,端屎端尿的活犯人都得干。衙役们辛苦了一辈子,这下累是累了点,起码也享受了一下被人伺候的日子,也算是利弊端各半。

当然,以上都是守仁君的调侃,不过基本上也属实。

发配的目的是什么,一充军戍边,二充实人口,开发边疆。所以每个朝代发配的地方其实也就那么几个。

唐朝一般给你扔湖南,宋朝一般给你扔到海南两广,元朝苦点,给你发西藏去,清朝就是东北和新疆。


像《水浒传》那种两个人押一人一站式服务的基本上不太可能,那样效率太低,成本太高,而且容易看不住让犯人跑了。

而且古代王朝发配基本上都是形成固定流程的,总之就是那么几个地方。首先基本不会一个人上路(除非是朝廷大官犯大事的),一般都是凑够了一批人,再由一批衙役押着你们上路。而且一路上都是拿着公文,专门有固定的几个交接的点的,不可能说一送到底。在古代不现实。当然,这样也免不了守仁君上文所说的事情发生,想不受罪那就乖乖交钱,没钱一路上就只能被人当奴隶使唤了。


守仁读仁


可以很认真的说,是的。

按照规定发配边疆的犯人要求由衙役押送到边疆,虽说是公差有补助,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是发不够的,甚至全部被扣掉。

另外,古代时的税务除了交钱、交物外,还要服徭役,其中有一种叫衙前,就是在免费在衙门当差,那种押送千里的苦累事基本都是这种临时的衙前去的,很多人就这么一趟就破产了,好多人为了避免摊上这种活,掏钱贿赂衙门管事的人。



平淡是福125636972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水浒传?里面的林冲就是被发配到很远的地方。


林冲被发配的时候是跟着两个差人的,一个叫董超,一个叫薛霸,两个人早早的被高俅收买了,在路过一个酒店的时候,故意用开水给林冲洗脚,把林冲的脚烫伤了,还故意让他穿草鞋,把林冲的脚磨出大泡,根本没法走,换着花样的折磨林冲。


后来走到野猪林,两个人商量着把林冲绑在大树上,幸好花和尚鲁智深把这个两个人治的不轻,两个人才不敢在路上害林冲了。


其实现在也一样,押送犯人总不能让犯人自己去吧?也会有公差跟着的。不过现在条件好了,一般都是坐车去吧。

古代基础建设确实不好,有马骑就不错了,但是绝不会让犯人骑马的,犯人人只好在后面跟着走,走的慢的还会挨打,路上风餐露宿,说句不好听的,有命去,可能没命回来。


恋恋荷颜


儿行千里母担忧,犯行千里衙役愁!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发配充军是历史上很多朝代都保留的一项对于犯人十分严重的惩罚措施。可以说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因为发配充军意味着生死未卜。而能够获死刑的人往往都出身较好。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针对官员犯罪的刑法。但是身犯重罪的人发配充军到偏远的边关地区是罪有应得。那么一路上负责监管并且押送犯人的衙役则是苦不堪言。毕竟这份差事相比起其他事物显得十分的困难和劳神费力,甚至同样冒着生命的危险。



我们知道一个成语叫:车马劳顿,还有一个成语叫:接风洗尘。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交通不是十分的发达。大多数人的出行和远行都是依靠马、马车、驴、牛甚至双脚完成。而如此长距离的行走和路途意味着身体上的疲劳。因此我们创造了车马劳顿和接风洗尘两个成语。就是交通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们乘坐一天的火车或者高铁也会感觉到十分疲惫。由此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古人在出远门的时候是要承担多么大的风险和身体上的疲劳。


而罪犯由于其身犯重罪,因此被发送的目的地一般都是边关饥寒疾苦地区。比如说唐宋时期主要是发配到岭南地区,明朝时期主要是发配到北部边关地区,而清朝主要的发配地则是东北的宁古塔和新疆地区。在当时这样的地方不仅人烟罕至而且交通更为不便,多数边关地区还有山川河流相阻隔。而且由于是罪犯,一般都是采用走路完成。而随行押送罪犯的衙役因此也只能靠走路完成这份差事。因此摊上这样的差事可以说是飞来之横祸。


尽管很多人会说,负责押送罪犯的衙役一般都会获得一定的官方金钱补贴。但是这样的补贴对于如此繁重的任务来说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倘若这几个衙役幸运的话,可能会遇到一些家庭殷实的罪犯或者罪犯的朋友家属。这些人一般为了让发配充军的罪犯路上少受一些苦难和刁难。会拿出一定的孝敬银子来讨好负责押送的衙役。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我们常常会听到一些曾经位居要职的人身犯重罪之后发配边疆。而由于年老体衰且路途遥远,很多人没有抵达目的地就身患重病身亡或者不堪劳役之苦而亡。如果发生这样的事对于衙役来说并不是好事。这并不意味着衙役可以提前完成任务返回始发地,而是可能受到问责。而如果负责押送的罪犯出现逃跑或者被人救走的情况发生,则负责押送的衙役更要承担起看管不力的罪行。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发配充边的事情发生过许多次。可能大家比较熟悉的就是宋朝时期和清朝时期。清朝时期的抗清英雄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在投降清朝之后就曾经被发配到东北的宁古塔。清朝中晚期的销烟英雄林则徐在中央向西方列强妥协之后,先是被贬斥到浙江镇海,随后又被发配到新疆。从浙江镇海到新疆,可以想象林则徐在这样的途中遭遇了怎样的艰难险阻。同时心理上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负担。


而负责押送犯人的衙役也同样承担着种种艰难,并且还要在顺利抵达目的地之后,返回始发地。可以说是双倍的辛苦和艰险。


珞珈山的猫


押解途中有驿站休息,属于交通枢纽的驿站,可以集中几个充军发配犯人用马车押送,跟差的必须一路押送到底,再讨得回执交差。

若途中病故,需得驿站官方及验尸官证明回来交差,除非大户有钱人给足差人银两,路上作死人犯,回来官差职位没了,估计还得吃官司,只好逃至大户人家去当差了。

官员削官发配,可以自己花钱雇专车专船,甚至可以不带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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