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宣判兩起涉惡案件

近日,湖口縣人民法院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12名被告人因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等五人系同村村民,其相互關係密切,經常聚集,多次藉故生非,通過恐嚇、毆打他人的方式橫行鄉里,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法院審理認為,上述五被告人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應當認定為惡勢力,並依法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一年四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沈某某等七人均為九江某公司銷售領導或業務人員,在進行公司產品宣傳推銷過程中,通過恐嚇、毆打他人等方式欺行霸市,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法院審理認為,上述七被告人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應當認定為惡勢力,並依法分別判處七名被告人一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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