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互動:提高協商民主效能的要旨

【观点】互动:提高协商民主效能的要旨

協商民主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其真諦就在於“眾人的事由眾人商量”。是由眾人就相關問題溝通交流、集思廣益、增進或達成共識的互動過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搞好政黨協商,需要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共同努力”。中國共產黨要“一如既往營造寬鬆民主的協商環境,鼓勵不同意見交流和討論,真正形成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氛圍”。各民主黨派要“不斷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參政參到要點上,議政議到關鍵處,為政黨協商深入開展打下堅實基礎”。因此,在新時代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優勢和作用,切實提高協商民主的效能,最基本的就是研究探討和解決如何搞好互動的問題。

互動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自身性質特點的內在需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民主是本質,協商是形式,目的是協以同心、商以成事。這就決定了推進協商民主,“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必須通過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多種渠道和形式,保證人民群眾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和協商中的充分表達,以體現和實現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

在這個過程中,參與是前提,沒有參與就沒有協商;表達是權利,沒有表達就沒有民主;互動是必然,沒有充分表達、相互交流就難以同心、成事。由此可見,協商民主就是人民群眾在“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中持續深入參與和充分表達,與黨和政府實現互動、達成共識的過程,沒有互動,就構不成協商,達不成共識,協商民主就失去了價值和意義。

互動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雙向作用的必然要求。協商民主作為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一個到人民群眾中去、從人民群眾中來的雙向往復循環的過程。一方面,通過民主協商,讓人民群眾瞭解、理解、貫徹黨的政治主張和方針政策,實現黨的領導;一方面,在民主協商中,黨從人民群眾的意願訴求、意見建議、才能智慧中汲取政治營養,提高領導和執政能力。這就要求協商民主實現兩個互動:在實現黨的政治主張中,黨要就提出和實施的政治主張(包括方針政策)進行說明解釋,人民群眾(相關方面的代表人士)要根據自身認識和現實利益作出判斷評價,在互動中深入瞭解和準確理解黨的政治主張;在提高黨的領導能力中,人民群眾要結合實際情況提出訴求、意見和建議,黨要立足全局和長遠進行分析判斷、去粗取精,在互動中充分吸納合理和有益成分。

在這個過程中,互動的程度決定黨的領導實現程度,互動的成效決定黨的領導和執政的成效。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為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作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方向,得到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積極推進。但是,一些地方和單位在協商民主中尚未真正互動起來:有的在協商中居高臨下、盛氣凌人,難以形成平等協商互動的氛圍;有的在協商中我說你聽,雙向交流互動變成單向灌輸;有的不充分吸納和落實合理有益的意見建議,使互動的成效大打折扣;有的甚至搞形式、走過場,以通報情況代替協商,從根本上取消了互動。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導致了協商民主在低層次、低水平上徘徊。因此,還需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深刻認識互動、準確把握互動、深入推進互動。

互動的前提是平等。平等是民主的內在要求,也是協商的基本前提。如果協商的一方居高臨下、強加於人,另一方(或幾方)唯唯諾諾、被動接受,就沒有民主可言,也不是真正的協商,更不能形成互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各級組織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開闊的胸襟、平等的心態、民主的作風廣納群言、廣集眾智”。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發展中,正因為我們黨與黨外人士合作協商中誠懇謙和、平等待人,從而贏得了黨外人士的尊重和認同,並在合作協商中提出許多有見地有價值的意見建議。因此,在協商民主中,

首先要堅持平等協商,不擺架子、居高臨下,不盛氣凌人、以勢壓人,不故作姿態、刻意奉迎,應在相互尊重中敞開心扉、坦誠相見,在平心靜氣中各抒己見、求同存異,為充分互動奠定堅實基礎。

互動的狀態是交流。協商是因為存在不同,目的是增進或達成共識。而相互交流溝通是各協商主體求同存異、凝聚共識的唯一途徑,沒有交流就不能求同,也就沒有共識。交流是相互的,也是雙向的,是由我到你再由你到我,是我說你聽到你說我聽,是協商主體不同意願和見解的彙集、碰撞和交融。那種我說你聽、不願傾聽、不善吸納,那種聽不進不同意見、容不下逆耳之言,是交流的“腸梗阻”,也是協商的“腦血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麼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這裡的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就是沒有交流或者交流不夠。思想不因碰撞而破碎,成事必經交流聚共識。因此,越是在新時代社會多樣性條件下,協商越要建立在相互溝通交流的基礎上,堅決摒棄由我到你的單向思維,改變我說你聽的單向輸出,杜絕以通報情況、部署工作代替協商的單向灌輸。

要敞開心胸、善於傾聽,積極輸出、主動吸納,在相互溝通交流中篩出真知,在說明辨析中消除隔閡,在碰撞激盪中昇華思想,使協商在互動交流中發出智慧的閃光、增加科學的含量。

互動的要義是同向。社會主義是我國協商民主的政治規定性。協商的價值在於協力成事,但它協的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力,成的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之事。這就決定了協商要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離開同向而行,互動就會變成互掐,不同就會變成分歧,反對就會變成對抗。毛澤東同志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中,提出了分清是非的六條政治標準,並強調“各民主黨派和共產黨相互之間所提的意見,所作的批評,也只有在合乎我們在前面所說的六條政治標準的情況下,才能夠發揮互相監督的積極作用”。在新時代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中,協商國是既事關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也涉及政治原則和前進方向。協商過程中,無論是提出不同觀點、不同意見,還是進行思想交鋒、現實討論,無論是肯定支持,還是否定反對,都要有利於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利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利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在這樣一個共同政治基礎和方向上,協商互動才能有效提高政治運行質量,具有建設性而避免破壞性,才能在豐富多元中找到最大公約數,通過理性表達和討論,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互動的關鍵是擇優。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既是人民民主的實現形式,也是黨和政府民主科學決策的重要渠道。黨和政府的政策、決策,事關改革發展穩定,涉及人民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社會成員利益,必須在協商主體各抒己見、集思廣益中擇優而定。毛澤東同志說,“為人民利益堅持好的,為人民利益改正錯的”“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從而明確,符合人民利益是擇優的根本標準,提出和選擇符合人民利益的意見建議是協商民主的根本價值取向。在新時代,協商已經納入黨和政府的決策程序,並貫穿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這就要求協商互動必須以人民利益為中心,既要在深入實踐調研的基礎上,提出有利於政策決策的完善、各種難題的破解、社會實踐的推進,能夠實現、維護和發展人民利益的意見建議;又要在廣泛聽取各種不同意見中,切實選擇和吸納符合人民利益的意見建議,只要對人民利益有好處,就要按這個意見辦,要為人民利益堅持對的,抵制和改正錯的。只有這樣,才能使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既保證人民持續深入參與、又能在參與中實現人民利益的特色和優勢充分發揮出來。

乘眾人之智,無不任也;用眾人之力,無不勝也。提高協商民主效能,就是要充分調動協商各方的主觀能動性,廣泛凝聚智慧和力量,而互動就是這種能動作用的相互激盪與融合。在新時代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這個大舞臺上,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充分互動起來,共同譜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新篇章,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開掘不竭的智慧源泉和創造活力。

作者系中央統戰部原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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