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4月11日訊 私塾、國學班、讀經班、在家上學......或許你還記得那些備受熱議的體制外教育實踐,雖然身處法律灰色地帶,但受教育需求日益多元化等因素影響,此類體制外教育形式一向不乏擁護者。
不過如今,灰色地帶正在變得危險。兩個月內,教育部兩次印發通知,明確表態,以私塾、在家上學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違背義務教育法,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面對動盪,是主動調整,還是被動整改,很多機構急需做出選擇。
政策:教培機構不得代替義務教育
上個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爭議已久的“校外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現象被明令禁止。
此政策引發的輿論關注尚未平息,4月2日,教育部再次印發《禁止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通知》主要強調兩方面:一是校外培訓機構,二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
對於校外培訓機構,《通知》明確以下三點:
不得發佈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誘導家長將適齡兒童、少年送入培訓機構,替代接受義務教育。
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業務範圍從事培訓業務,不得違法招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開展全日制培訓,替代實施義務教育。
不得以“國學”為名,傳授“三從四德”、占卜、風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除上述規定外,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也強調,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超範圍教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方面,《通知》強調,適齡兒童、少年除送入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或
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相關社會組織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也不得擅自決定是否接受義務教育及具體方式,而應當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處罰力度上,《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指出,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未來:體制外教育走向何處
近年來,和“瘋狂的黃莊”一樣被公眾經常討論的教育話題之一,就是以私塾、國學班、在家上學等為代表的各類民間教育實踐。
《南方週末》調查顯示,2004到2014十年間,約有3000傢俬塾、學堂湧現全國 ,鼎盛時近千名孩子放棄了體制內的學校教育。
《2017中國“在家上學”調查報告》也指出,從2013 年至 2017 年,“在家上學”群體規模以年均 30% 左右的速度在增長。截至2017年2月,密切關注並有意嘗試讓孩子“在家上學”的群體規模約為5萬人,真正實踐“在家上學”的學生數約為6000人。
對於這些在法律上處於灰色地帶的體制外教育,有人認為對探索教育、激發活力是一件好事;也有人認為,此類機構從內容到方法都缺乏統一標準規範,質量難以保證,因此只能作為補充,不能替代正規學校教育。
雖然爭議一直存在,但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政策此前對此類機構還是“相對默認,沒有嚴厲打擊的”。
此次教育部接連發布通知明令禁止後,情況是否會改變?
今日上午,芥末堆就此問題詢問一所體制外創新學校負責人,負責人表示,此前學校工商註冊信息為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也是教育諮詢,學生在此就讀沒有學籍,“也可以說是非法的” 。
“但今年2月寒假回來之後,我們主動做了調整,把自己包括教師管理團隊、教學體系在內的整個系統,併到一所國際學校裡,我們負責這所國際學校的學前和小學部。”負責人說,“所以我們現在屬於有學籍的、教育部認可的正規民辦私立學校。”
主動調整之外,還有被動整改。此前南方都市報曾報道,深圳一家不具備義務教育資質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違規開辦中小學全日制課程。事件曝光後,深圳市教育局約談學校負責人,向其重申國家關於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等法律法規,要求其認真嚴肅整改,嚴格按經營範圍辦學。
或許未來,還將有更多學校做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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