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你家餐桌上的“调味品”安全吗?

【3•15】你家餐桌上的“调味品”安全吗?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来聊一聊“舌尖上的安全”。

【3•15】你家餐桌上的“调味品”安全吗?

酱油、味精等调味品是我们每日饮食不可或缺的,然而它们也是“地下小作坊”盯上的造假重灾区。 可能有人认为只要远离 “三无”产品,购买正规品牌产品就能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了。其实,现在很多不法分子瞄上了市面上的很多正规品牌,对它们进行一番“COPY不走样”,让老百姓防不胜防。

制售假酱油了解一下

【3•15】你家餐桌上的“调味品”安全吗?

2017年9月起,被告人叶某、陈某夫妇为谋取非法利益,由叶某采购低价调位品制作原料、假冒知名商标的包装材料后,在陈某协助下共同在福建老家一窝点内制作生产假冒的“美极”厨师复合调味汁、“李锦记”酱油、“双桥”味精等知名品牌的调味产品。

其中,叶某多次通过物流,将价值人民币9.7万余元假冒“美极”厨师复合调味汁1,500余箱从福建快递至上海,卖给陈某、林某(已另案处理)等人在上海地区销售。

2018年5月16日,叶某、陈某在福建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了大量制假原材料、工具,以及价值人民币6,700余元的假冒“李锦记”酱油成品391瓶、“双桥”味精成品16包。被告人叶某、陈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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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现场照片

假冒注册商标罪

“美极”“李锦记”“双桥”注册商标依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受法律保护。

该案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定被告人叶某、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擅自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9.7万余元,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9月,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陈某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21日,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陈某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叶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陈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四、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青检菌说法

一些小作坊为了牟取暴利,在生产环境恶劣的条件下,用批发来的低价原料和包装,私自勾兑灌装成所谓的“正规品牌”,再以低价贩卖到小超市、菜市场等地,迷惑消费者的双眼。

近年来,司法机关和食药监部门联手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的新期待。

青检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质量有保障的产品,切忌“贪便宜”心理,价廉物不一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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