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總站將對國家環境監測網 實驗室能力進行考核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佈《關於發佈2019年國家環境監測網 實驗室能力考核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指出,環境監測總站計劃將從土壤中鉻,地表水中化學需氧量、揮發酚和石油類,空氣中VOCs和固廢中鉛等幾個項目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等有關實驗室進行考核。

通知中考核對象分為必考對象和自願報名兩類,其中省級和338地市級環境監測站為必考對象,共368家單位,其他單位所有項目均自願參加,鼓勵社會化檢測機構參加。

考核時間計劃分別安排在2019年4月、5月、8月、11月進行,屆時會發布正式文件通知。

能力考核獲得滿意結果的單位今後2年內接受資質認定評審和系統內持證上崗考核時,該項目可免於現場考核。總站對考核滿意的單位頒發單位和個人滿意證書,並在年底對在2019年能力考核中表現優秀的必考單位進行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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