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哥
反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正常的,低層業主的權益與損失沒有保障,當初選房就為了低層,加裝低層讓當初選擇變得毫無意義。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一直都是一個比較熱門的話題,低層住戶一直反對,尤其是一樓和二樓,甚至是三樓住戶。
對於低層住戶來講,一樓和二樓不過是走幾步的事情,加裝電梯沒有什麼好處不說,反而會讓低層樓房變得廉價。
一開始買房子的時候,目的就是為了樓層矮,少走幾步路。
一旦加裝電梯,樓房價值跳水不說,還會影響住戶採光,再加上噪音等等影響,勢必會鬧出矛盾。
牽扯利益的東西從來都是矛盾爆發的源頭,很多地方低層住戶為了反對加裝電梯,甚至不惜大打出手。
再者說了,老舊小區本身就沒有電梯,加裝電梯會影響樓層主體結構。
老舊小區的房屋質量本身就比不上現如今的小區,再加裝電梯過程中萬一把樓層搞成危房,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與其加裝電梯倒不如聯繫房地產開發商,講小區全部推了重新建立,一來住戶喜歡,二來還可以把多餘房子賣出去。
兩全其美的事情,何樂不為,幹嘛非要在加裝電梯上磨蹭?
電梯房,和費電梯房子,早在一開始建房的時候就規劃好了結構。
一開始買房子也會各方面考慮,既然房子已經買了,同時也已經住了那麼多年接受事實就好了,折騰來折騰去也不嫌麻煩。
當然了,如果真要加裝,直接給低層住戶高額賠償,錢到位了一切都不是問題,一邊想省錢,一邊又想辦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遇我得福
反對既有老住宅加裝電梯是正常的,低層的業主權益與損失得不到正常的保障,一樓的價值就體現不出正常的意義了
以前的小區,之所以選擇一樓低層,說白了一個字方便,不多走路,自己獨特一樓的價值體現,買菜出進門,入單元門就是。如果加裝電梯的話就覆蓋了當初低層業主的意願。高層當然是願意的了。
且不說其它的,就自己一樓的獨特方便體現就被淹沒了,將一切當初的選擇變得豪無意義。換做是誰,我估計也不會願意的吧
一旦實行加裝電梯,房屋的整體價值將大大的縮水,矛盾並現
電梯實行安裝運行,對房屋的整體發生了改變,價值也大大的縮水,我相信沒人願意的,價格都是動心的。低層住戶的先天優勢就不在了,苦不堪言,採光不好,噪音很大,等等,陽光照不進屋裡來,可以想象原先屋裡採光很好,心裡能不生氣嗎?
這時候鄰理之間的矛盾就會極化,各種聲音的吵架,小區裡估計都是爭辯的聲音。特別是一樓,心裡那個鬱悶吶,賠償也沒有,噪音,採光,通通籠罩自己一家,苦不堪言,估計天天罵人的心都有。
我想說的是既然有反對有支持,乾脆把房子賣了,買一個有電梯的不就解決了嗎?
老舊小區裡沒有電梯是正常的,畢竟是以前的房子嘛,都可以理解的,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自己的老房子賣了,到別的地方買新房子,電梯也有了,房子也是新的,也不會爭吵了。省的煩心。
再說了,就算加裝電梯上去了也升值不了多少,老舊小區以前建的,能住幾年到時候也會拆遷的。提早安排,上上之選。
花草雜壇
辦法很簡單如上海每裝一臺電梯國家和地方最多能貼二十八萬人民幣,這錢給二十萬左右給一二層,三四五六層按一定比例分攤裝電梯!如一二層不同意裝,那是耍流氓,不同意給一二層適當補貼也是耍流氓。大家將心比心!心裡互換是能否裝成電梯的關鍵!試想一下,五六層有人生病,搭架誰來抬,難道把病人從高層拋下來?大家都心裡互換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對於五六層(甚至七層)的你把一套八九十平米的房賣了再換電梯房不僅得房率低(5~8個平米)而且買賣二套房稅收中介費(羊毛出在羊身上)共計十萬以上,所以五六七層你出個十五~二十萬也值得!一二層也不要得寸進尺
張永培385
我反對,其觀點,第一,建築物加裝電梯是在設計圖紙的時候要考慮的,現在要加裝都是舊樓,大廈的主體如果隨意改變會危害樓體;第二,加裝電梯,其實是改變了一樓和二樓的採光的,從法理的角度,別人也是付出錢,不要道德綁架,現在的確是侵害了別人的利益,第三,最危險的是電梯沒有人來負責,負法律責任,我們在住小區的時候,是由於繳納大廈維修基金,大約是8800元,因此小區物業才來負擔,擔起這個擔子,因為管理電梯是需要具有資質的,一要聘請專業具有資質人員負責定期檢修,如果電梯損壞需要維修是要很大一筆資金的,現在電梯是建設完成了,但是沒有人來管理,沒有人擔起那個負法律責任的人。如果電梯出現了例如工傷致死的案件,那請問一下,應該如何賠償呢?如果要小區的物業來管理,恐怕物業不會管理的,因為你沒交錢啊!第四,就是電梯的建設者在設計和建造的時候沒明確劃分責任,權力和義務,沒有簽署法律文件,說白了如果發生工業意外造成人員財產性命案件需要賠償,你把房子和內褲賣了也藥賠償,第五,關於電梯的費用,不知道使用者有沒有交過,例如,電梯的電費,電梯的使用費,以上是我的觀點,請各位一定要三思而行的,別想著電梯的好,一定要多想電梯的壞,錢,誰出,梯,誰管理,梯,誰來維護,維護要錢,我們當然不希望看見電梯出事死人,但是如果出事死人,誰賠償,賠償多少哪?你們可要劃好這個責任書先,不然賣房子和自己的內褲也不夠哦!
kun00000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弊大於利,低層業主反對情有可原。
沒有電梯的住宅屬於低層住宅,也就是七層以下的建築。在既有的住宅上加裝電梯,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方便比較高樓層業主的出行方便。但這對於低層業主,特別是一樓的業主來說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但是卻是會帶來諸多的不便。
可能會存在安全隱患。既有住宅原本是渾然一體的,但是,在外邊加裝了一部電梯,就像一個身體健康的人動了一次大手術一樣。技術高超了,可能問題不大,若稍差池,就會造成問題。再者就是對低層業主的採光、出行等等方面帶來影響。
若是要在既有的住宅安裝電梯,一定要充分徵求低層業主的意見,取得他們的支持。再者就是要完善加裝方案,確定有實力有技術的單位進行施工作業,確保整棟樓體的安全,如此,住的才能更加舒心。
沐辰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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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裝電梯的室外部分是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需要全單元、甚至全樓座業主簽字認可。
2、加裝電梯的室內部分(樓本體)是單元業主共有的,需要全體業主認可。我不承認什麼所謂的少數服從大多數。根據《物權法》規定精神,物權歸個人所有,不允許使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條款,從而確保個人財產不受侵犯。你無法指責低層住戶一票否決加裝電梯的要求不合理。同不同意改變現狀加裝電梯與素質及高尚、自私無關,房產作為家庭重要資產,核心利益不容侵犯。
3、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鄰里關係,給相鄰房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4、目前我們單元的老鄰居因為上樓難都搬走了,因為我們小區是學區房,目前的業主基本都是年輕人或是出租給年輕人,加建電梯的真實目的就是高樓層住戶為了房產升值。
5、我們承認人都是會老的,處於民生角度解決老人上樓難我們贊成,解決這個問題那是他自己或是他兒女的責任,有困難自己解決,我們沒有這個義務去犧牲自己的利益為他買單,更不能損害低樓層鄰居利益。
6、,老舊房本來施工標準不高,又歷經多次野蠻裝修,破壞房屋建築結構讓原本安全質量堪憂的老房拄上柺棍,既破壞小區佈局,造成樓座周圍擁堵,又產生噪音汙染,影響低層通風采光及視野,況且還阻擋及滯後了城市動遷改造。
7、居民自治存在專業性、持續性不足等短板,以後電梯維護保養保潔電費大修換零件等會產生很多費用,而生產安裝企業的維保並不包含電梯安全管理責任,在電梯的運行安全管理上,建議委託第三方機構管理電梯,例如物業公司,我們小區連物業費都收不齊,多年物業沒有入駐,電梯建好了靠誰去維護管理,靠樓長嗎?
8、建好的電梯成為建築的附屬結構,發生事故造成二次損失,就要由全體業主承擔了,現在軟磨硬泡撒潑耍賴的逼迫我們同意加建電梯,出了問題說好的條件到時全都成空,因為我們清楚你們缺少擔當及契約精神,我不想以後為此傷腦筋。
9、加裝電梯後,層數高的業主會把自行車、電動車上樓,樓梯間會堆放雜物,這就加大了安全隱患。
10、好日子是自己爭取奮鬥來的,不是央求別人給你的,不認可一味的遷就,一味的道德碾壓來攫取自己的私利。你們在飯後養生的時間裡,我們還在工作,別人的錢也都是血汗錢,不是大風飄來的。你年輕時買高樓層住著舒服少花錢,現在老了要犧牲別人成全自己?我不要補償(何況整個協調會就沒人提及補償),若我可以隨便選擇置換倡導加建電梯的住戶的房產,我就同意簽字。否則找差價給補償。
11、相信以後還會有什麼所謂的協調會,我已經把我的立場表明了,我不同意加建電梯,我也將不再次參加,若在沒有我簽字認可的情況下強行加建,我將委託我公司的法務部及外部律師起訴社區街道等審批單位。
一切28312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雖說是民心工程,但在我看來卻是矛盾工程。對於電梯生產廠家來說這塊利益實在是太大了,對於老舊小區來說只能說是未知數。我的看法是絕對不能一刀切,每個小區的房型、結構、建築實際承載力都不一樣,而且還有後續的眾多運維問題,這都不是拍腦袋能解決的。打個比方,一輛行駛了20年的老爺車,排量只有1.6,但現在硬是裝上渦輪增壓和運動套件跑賽道,天知道什麼時候散架。
鴻蒙法則
這個問題特別好。首先申明我不住一樓,但看了這個問題忍不住想說幾句。一樓有諸多的弊端,例如私密性不好的問題,愛被小偷光顧的問題,潮溼問題,採光問題,下水問題。但它最大的好處是不用爬樓!所以有很多的老年人會選擇一樓居住,而新樓附帶一般都會贈送一個花園,老樓基本上沒有贈送,那麼不用爬樓就是人們能忍受剛剛提出的諸多問題的動力所在。
現在好了,現在加裝電梯了,它讓一樓住戶最引以為傲的優勢也不復存在了。那麼作為一樓的住戶誰能同意安裝電梯呢?
還有一般加裝的電梯都是在樓外,要佔用樓道前的位置,最不方便的就是一樓,而且可能還有擋光的問題。換你是一樓住戶能同意裝電梯嗎?
說了這麼多,不是不鼓勵裝電梯,裝電梯是利民的好事,只是方便大家的同時也要考慮到一樓住戶的感受。
如果大家肯付給一樓住戶一定的損失費的話,我想可能他們就不會那麼反對裝電梯了,畢竟你們樓上住戶得到了方便,我也得到了實惠,這樣才是共贏,否則很難調節這樣的矛盾。
神奇的甲骨文
加裝電梯不斷升溫,因裝梯引發的鄰里糾紛也日益增多。
我個人認為反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沒有錯,在沒有安裝電梯之前 ,一樓比起高樓的在價格上是比較佔優勢。
至少對老年人來說,首選就是一樓,一樓很方便,而電梯一裝,比起高樓層的房價就會貶值。
一樓本身樓層低採光就差,裝電梯後,電梯或多或少的影響一部分。
採光多少會受影響,噪音多少總會有一點。
一樓住戶的門口,本來就不寬敞的道路無端被阻擋了。
所以,一樓住戶反對安裝電梯也是能理解的。
這時,一樓住戶最關心的問題就是他們的權益與損失誰負責呢?
按照相關規定,原則上是有損害才補償。
如果裝梯對業主的採光、通風造成影響,就需要進行補償。所以具體的還是要看,家裝電梯是否對一樓造成了影響?
如果沒有造成任何影響的話,一樓住戶也要為高層的人考慮,沒有電梯真的很不方便,畢竟不能因為自己不同意而影響了其高樓的利益。
秘語相傳
住在一個樓道里,就像一家人一樣,同走一個門,同走一條路,也是天大的緣分,走到了一起。
因為當時六層以下的樓房沒有設計電梯只是步行梯,讓上了年紀的人上下樓很不方便,現在他們提出了要加裝電梯,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加裝樓梯,只是有利於比較高的住戶。而對於低層的業主來說說,其實並沒有什麼好處,反倒會有些壞處。他們不使用電梯,影響了採光,還少了公共綠地,如果你再讓他們掏錢,那他們肯定不會同意。
我覺得,安裝電梯,應該不考慮一層二層的住戶。也就是說,一層上電梯,直達三層以上。電梯的費用,有宣傳以上的樓戶福特,和一層二層沒關。這樣,只佔用了一層二層的一點公共設施,而沒有加收他們的電梯費用,做為鄰居。我想他們是不會有什別的我想他們是不會有什麼意見的。
如果電梯改造也有加收一層二層的費用,一層二層的住戶肯定不會同意。為了表達自己的不滿,只能拒絕加裝電梯。
加裝了電梯,高層的樓戶,品質提升了很多,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拿出更多的費用,因為加裝電梯以後,高層住戶的樓價會增加很多,而低層的住戶,他們房子的品質基本上沒有什麼變化。所以,加裝電梯所造成的損失,應該有高層的住戶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