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人之父丧礼上放鞭炮拉横幅,典型“软暴力”!济南长清6人恶势力团伙受审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通讯员 李明 王运伟

在借款人之父举办丧礼时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典型的“软暴力”!4月11日9时,由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在长清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长清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张某在电话中与刘某发生争执,约定当面理论。随后,张某纠集被告人贾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20余人来到长清区一院落。张某等进入屋内,同被害人刘某发生争执,继而对刘某等人实施殴打,致使刘某等二人受(轻微)伤。

张某自2014年以来从事高利贷业务,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张某在长清区金某住宅大门、西墙喷涂“金某还钱 张某”;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举办金某之父金某某丧礼时,张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还钱”,在丧局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直至丧礼结束。9月20日上午,经公安人员出警批评制止后,张某等人继续实施这些行为。

为向郝某追索债务,2016年3月11日,张某纠集多人将郝某在长清区经营的自行车店内将自行车强行拉走。当日12时30分许,张某违背郝某表弟董某意愿,强行将董某拉走,逼迫其给郝某父亲打电话,催促郝某父亲还款,并强迫董某在其书写的拖运自行车等费用共计22200元的见证书上签字。之后,张某还向郝某父亲索要该笔款项及送还自行车的“押送费”1500元。张某向郝某父亲共勒索财物23700元。

此外还查明,2015年以来,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向张某甲、张某乙、安某某实施在住宅上泼油漆、砸窗户、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

绝大多数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12时58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本案公诉人、长清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文介绍,4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几种表现形式,其中就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张某等人的违法活动,许多都符合这一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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