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杀人案:蓄意杀人,必须严惩;为母报仇,其情可怜,大家怎么看?

鸭绿江边老渔翁


我的建议是:

天理,国法,人情.

天理大于国法,国法大于人情。

道德永远不能绑架法律,任何公民都应当知道法度森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不管处于任何义愤,都不能有凌架于法律之上,或者法律之外的特权,情不当死,国法无情,知之 ,慎之,泣之,泪纷纷之!


笑看人生146971471


张扣扣杀人案,并不仅仅只是为母报仇,或者蓄意杀人这么简单。

对于我们来说,20年前死掉的,就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据说人品还不怎么样的。但是,对于13岁的张扣扣来说,意义就完全不同了。这个女人是生他养他的妈妈,是他之前13年生命里, 最重要的生活、情感依赖对象。现在,妈妈突然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这种巨变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是一般人都无法理解和体会的。

我的一个表哥,也是在十几岁时,妈妈因为肝癌去世。他在县城上学,每逢周六、周日回到家里,都会跑到妈妈坟头痛哭。他那时因思念母亲而表现出来的痛苦,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而这种对母亲的思念,并不会随着年龄的成长,而有所减弱,甚至有着愈发强烈的趋势。

而且,对于张扣扣来说,这种对母亲的思念之情,还与对王家人的仇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因为,对于张扣扣来说,杀害自己母亲的人,只被判处七年徒刑,而且只坐了四年的牢,无论如何都是畸轻的。

最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人,给还是一个孩子的张扣扣,合理的心理疏导和安慰。帮助他从这种思念和仇恨的痛苦中走出来。这二十年来,这种痛苦无时无刻的不折磨着张扣扣。而这才是张扣扣至今事业无成,和他最终走上复仇道路的直接原因!

所以,张扣扣案是一个社会的悲剧,而判处张扣扣死刑,只是给这份悲剧添上一个冷酷的句号!这些责任,本不该由他一个人来承担!


姜丁粽子


小时候,上四五年级时候,老爸在上海打工,老妈在家陪我照顾我,,,有一年邻居跑来欺负我妈,原因就是,我家有块地跟那人家挨着,有个埂子。那人把埂子他家那边挖了,把泥巴让我家地这边补,。就为了多占一点地,,然后吵架了,我妈害怕,都哭了,我立马去厨房拿了菜刀追着那个人砍,吓得他跑回家反锁门,我给他家鸡窝里几只鸡砍死,给他家玻璃全砸了,后边屁都没放一个,再见到我妈,客气多了,,所以,,从我个人来说,张扣扣不过分,,他自己认为值得就行,合理不合法,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他也没伤害无辜者。。不存在报复社会,对社会不满什么的,


莫生气不着急


我一个不懂法的人都知道这次刀下留不了人。

我在前不久百度了这件事,百度上这件事简要说就是,当年张扣扣的妈妈因为种种原因,辱骂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并把唾沫吐到了这个孩子的脸上!然后这个孩子的一个兄长和父亲一共三个人失手把张扣扣妈妈打死了!但是尸检的时候非常恐怖,有关部门没有隔离当着张扣扣和很多围观群众应该是鲜血淋漓的解刨张扣扣的妈妈,这个太过分了。。。

张扣扣在手刃的受害者中有一名是当年在外地的一个无辜。根本没有参与这件事!

张扣扣这二十年过得并不好,而且越来越差,反过来仇家越过越好!

我在百度上查到的就是这个。所以我觉得法律应该不会放过他!这个和上一次救母杀人的不同,那个是犯罪进行时,属正当防卫。这个是犯罪过去时,属于现在张扣扣杀人进行时。。。


魏紫姚黄31527521


我小的时候在农村我姥姥家长大的 ,我姥姥家的房子后面的水道叫旁边邻居给堵死了 ,山上下来的水把房子一部分地基给冲垮了,这邻居还是亲戚。后来房子倒了,姥姥只有一个人到我们家住。都哭了 好可怜。

当时我还小 ,只知道不舒服😭难受。随着我的年龄增加 ,岁月的流逝 ,我心中的仇恨越发增加 。现在退休了,每年都回去看看空空的地基 ,旁边家的小日子过的不错。我心中惆怅和仇恨交集在一起 ,我现在岁数大了 ,但是我不会忘记这段情景和邻居家的丑恶嘴脸,我现在也不理解他们的狠毒心里。坏人为什么过的那么好呢?好人为什么受欺负呢?!!毁家庭祖业的仇恨不会忘记的!我现在心中只能默默的咒他们家 !!


糖罐710


当你举起屠刀之时,也必将死于屠刀之下。

20年前举起屠刀的王家人,最后也死于屠刀之下。最后的张扣扣,也被判处死刑。

当然,在我们民间的淳朴观念来看,张扣扣举起的是复仇利刃。但是,从法律上来看,张扣扣举起的是杀人的屠刀。

所以,最后法院认为张扣扣的杀人行为并不仅仅只是基于为母报仇,所以即便张扣扣自首,但其所实施的行为,所在的危害的后果,所带来的社会恶劣性及影响性都极其严重,最后一审,二审都判处张扣扣死刑。

律师的辩护,网友的呼吁,并不是代表社会公众认可这种以暴制暴的同态复仇,也并不是认为张扣扣无罪,只是希望因为案中有案,情有可原能够为其从轻处罚,留他一命。

二审判决后,央视也特意就此事发表评论,莫因极端个案动摇对法治与常识的坚守。这是官方的表态,认可张扣扣涉嫌故意杀人罪及毁坏财物罪的判罚。虽然从判决死刑到最后执行死刑,还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但是官方的定调,已经可以确定此案不可能有其他回旋的可能。


叶律师


从提刀复仇的那一刻开始,我想张扣扣就想到了会有这一天,他并没有希冀自己还能活着走出去,所以在庭审结束时他说不后悔。

关于张扣扣一案,我之前已经发表了几个观点,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但总感觉意犹未尽,没有完整的表达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对于张扣扣的行为,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认为用十二个字可以概括:“其遇可怜,其勇可敬,其果可叹。”

虽然张扣扣案性质很恶劣,造成了三人死亡,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之路其实是很干净的,并没有暴戾的习性和行为,只是从20年前开始,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开始走上了一条“血亲复仇”的不归之路。今天的恶果,缘于20年前的种子,我在想,如果当时能够有效的疏解小扣扣少年时的心灵,给出一个让人信得服的判决,张扣扣可能就会拥有不一样的人生。

张扣扣埋葬了自己,快意了围观者,很多人在评论张扣扣事件时,总是用一种快意恩仇的眼光去看,的确,因为这符合他们心中的“复仇情绪”。网络上很多人就是这样,喜欢用别人的悲剧来释放自己的情绪,张扣扣出气了,自己感觉也特过瘾。说实话,在张扣扣案发之后,我也有这种“复仇”的快感,但在看到张扣扣一家因此而改变时,我感到更多的是遗憾和悲凉。

20年前,因为母亲的死亡,改变了张扣扣家人的大半生,而在20年后,张扣扣引发的凶杀案,无疑将会影响其家庭的下半生。


元芳有看法


从逻辑上分析,不是王家被张家毁了,而是王家不但毁了张家,也毁了自家!当年,实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情况下,王家下毒手杀死张母,对张家来说损失是巨大的。张扣扣失去的不仅是一位血浓于水的母亲,更严重的还在后头,农村普通家庭没有母亲想成家绝对比有母亲的困难。相反,王家杀人后到被杀前,几乎没有任何损失,该结婚生仔的一个都不落下。我们来个假设,当年王家不鲁莽与邻为恶,也不会有今日的下场。王家的秉性,害人又害己。不是张扣扣要害你王家人,而是你王家人不但自己害自己,还害死别人。社会上,女人因被强奸而反抗,最后被杀;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后,将主人杀死,此类命案受害者是真的受害,而王家3人的死,可以说不是什么受害,而是当年自己种下的罪恶种子,今日获得了大丰收。判张扣扣死刑,严肃了法律;但不判死刑,此案也不见得对法律的庄严有任何损害!


云凌绝顶我为峰


事情总是一种因果循环,有了前因,才有了今天的后果!

那前因是什么呢?

22年前两家曾有冲突 张扣扣母亲被打身亡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曾跟王家人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冲突中,张扣扣的母亲被王家人打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未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就赔偿部分也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就此发生法律效力。

一切的祸根就此埋下,只是报复并没有马上进行,而是在2018年2月15日才实施。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发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正准备上坟祭祖,随后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在王校军、王正军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将二人刺死,而后张扣扣又持刀来到了王自新家里,将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刺死。在逃离现场前,张扣扣还放火焚烧了被害人王校军的轿车。

母亲意外死亡,罪犯又因为是未成年人而被酌情轻判,最后所谓的巨额赔偿也因为犯罪方家庭困难而只有不到一万元,虽然在90年代一万元不算太少,但是对于一个失去母亲的家庭来说,也着实的不多。更何况行凶者因未成年而只被判了七年,这样的结果相信没有多少人会从心理上真正的接受!

我猜想他们不上诉并非他们认可了当时的审判结果,而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打官司始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会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更何况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呢?

仇恨的种子也因此深深地埋下了,当时的张扣扣也是未成年,目睹这一切的他不可能没有一点自己的想法,只是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科学和人性,对受害方的后续关爱和心理疏导都完全缺失,所有人可能都认为这样的结果大家都欣然接受了,因为张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和提起上诉。但是所有人都低估了母亲被杀对一个未成年人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有多大!

中国本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传统思想,而当时案件的最终判决并没有真正让张家人从心理上接受。这正是因为这样,才在十几年以后通过这样极端的报复手段得以实现张扣扣心中所谓公正的判罚!

从法律层面上我认同法院的判决,毕竟三条人命。从情感上我同情张扣扣,毕竟恶魔的种子早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发芽,没有人去将它扼杀在摇篮中,也必将会出现今天的恶果。因为我们是旁观者,所以我们可以用所谓的理性来审视和讨论这件事情的对与错,可如果我都是当事人呢?有多少人可以做到一笑免恩仇呢?

所以法律的判决绝不是一个恶性案件的结尾,后续关爱和必要的心理疏导,治疗也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当时能够这样做,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报复。可是现实没有如果。希望我们能够通过这个案件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做的和讨论的!


品人生五味酸甜苦辣咸


张扣扣案被判死刑正确他要为自己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可杀但不可辱。

一:从检方资料上看到他杀人动机是对社会不满仇视社会杀人,这就有疑问:他从成人后(法律上的有民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在杀王家的人时围观有多达二十几人,为什么没有杀其它人?对王家的妇女儿童为什么没有动手杀之?没有资料信息给出,对社会有仇恨不满的说法有疑问。

二:为母报仇其情可怜那么怜在哪里?是杀害他母亲的案判的不公,还是不他母亲泼、赖、恶该死?还是他生为人子该报仇?这需要客观真实的资料说明。

三:社会上的议论都围绕着一个焦点:因果关系,法院能否把这种因拿出来晒晒让人们看到那个果的不对吗?若不能那就不要说他对社会不满去杀人。

综上所述可杀不可辱!为母报仇大家用心去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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