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網上的圖片會構成侵權嗎?

我不是誰誰的誰


被訴侵權主體常見主張有“主觀上不具有侵權故意”、“在公開網站上下載的圖片,不知道版權”等藉口均不會得到法院支持。另外被訴侵權主體還常常會主張認為原告不具有著作權。事實上,只要原告在庭上提供了底稿或原圖,而被訴侵權主體由於沒有任何可以推翻原告證據的資料提供,故此項抗辯效力幾乎為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當事人提交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也就是說,只要使用了來源不明的圖片,即有被訴侵權的風險,而且根據裁判文書網查詢到的案例顯示被告敗訴風險很高。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分為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著作財產權包括複製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未經他人許可使用圖片的行為可能侵犯作者的署名權、著作財產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應的著作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以及進行賠償等。好律師網參考


用戶2723002110183


有的會,有的不會。目前對於圖片版權這塊,很難去定義。

如果能聯繫上持有人,可以商談。

如果聯繫不上,可以特別添加: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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